第六编 中世纪欧洲的基督教文明

欧洲的动乱时代历经了五个世纪之久,日耳曼人的入侵几乎毁灭了欧洲的文明,逃难似的大迁徙逐渐安定下来,欧洲大陆的人民在较有秩序的社会中安定地生活下来。这段黑暗时期如同阴云般,逐渐被日益增长的新光明,也就是基督教文明所取代。它的到来掀开了欧洲历史的新篇章——中世纪到来了。

中世纪对于历史学家来说并不陌生,是指从公元11世纪到14世纪这段历史。中世纪时期的欧洲摆脱了落后的文明和野蛮状态,基督教的光辉洒向这片土地,建立起一个丰富的、多元化的文明——中世纪文明。

虽说中世纪文明是丰富而多元的,但并不是焕然一新的,它与古代文明有着藕断丝连的联系,从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古典文化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基督教也为此带来了新的活力。当然,入侵者也为其注入了新的活力——新体制、新思想、新文化、新求知欲。新与旧之间相互冲击、震荡、调整,在相互碰撞中擦出火花,从而产生新的文明——中世纪欧洲文明。

在中世纪期间,欧洲的文化、思想、政治、生活等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此就不逐一罗列了,如果就任何一方面来详述,对于不太了解这段历史的人来说,简直是在听天书。就像如果身旁的树木过多过密了,视野就会被遮挡,受到局限。因此,我们只是描述中世纪欧洲的主要特点:社会——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政治——统治阶级如何参与政治,人们又是如何被统治的;文化——人们是如何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的。

封建制度,毫无疑问成了中世纪的特殊产物,下面将描述中世纪的这一独特产物。

第17章 中世纪的生活

一、封建制度

封建制度是什么?封建制度是封建地主阶级占有土地,剥削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力,它是在封建地主和农民相互保障的基础上产生的。封建制度的产生很简单,一个拥有领导能力的人与许多贫苦农民联合起来,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共同拥有和耕作大片土地,以保护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其基本剥削形式是封建地租,农民(或农奴)耕种封建地主的土地,绝大部分出产作为地租被封建地主剥削。这就是流行于西欧的社会制度。它具有两个主要特点:保护和服役,即强者保护弱者,弱者服役于强者的社会状态。这种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关系的基础主要是土地占有权——封建地主对土地的占有。

不是一个制度?就真正意义来说,封建制度并不是一种完善的制度。之所以这么说,规律性和一致性是一种制度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而封建制度并不具备。这种制度流行于西欧各地,这期间有许多地方性和区域性的差异。每个地方的制度形式既有共同之处,又有差异,封建地主所定的契约以自己的切身利益为标准。然而,封建制度的本质是一样的,都是维护封建地主的利益。

封建制度的起源?封建制度的产生有一定的偶然性,并没有经过缜密的计划。封建制度的产生主要因为当时没有强有力的政府势力,无法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无法有效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由于外来的蛮族不断入侵,彻底摧毁了旧的罗马政权,新的政府和国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想要完善法律和规范社会秩序恐怕还需要几个世纪。在这种紧急状况下,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出现的问题,封建制度便随之出现,并发展起来。

其实在很早以前就出现过封建制度,保护人与被保护人这样的词语在古罗马时期就出现过。实力雄厚的大农场富人,对生活在他的土地上的贫苦佃农们给予保护和耕作上的指导,相应地,佃农要付出一定的劳动力。曾经日耳曼诸部落也有这样的习俗,但只存在于青年和老战士之间,青年勇士为了得到更多锻炼,常常跟从有经验和名望的老战士。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关系又有些许变化。在黑暗时代的古罗马,国家屡受侵略,硝烟不断,百姓深受其害,成群的盗匪四处劫掠,农民为了生存,不得不去乞求附近富有的地主保护,穷途末路的境地迫使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即使是把自己的农田交给地主。但是命运待他不薄,因为他仍然可以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只不过不再是以农民的身份,而是成了领主的佃农。然而对于那些没有土地的穷人来说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们只能靠卖身来生活,可能会成为领主的贴身侍从。他们的身影无处不在,或是于餐桌旁伺候主人用餐,或是在城堡门口站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