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住,本朝不供应“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圣旨】(第2/4页)

3.皇帝看后,感觉可以,就提笔蘸朱砂把“日”之前的数字C填上,作为“我看过了,这是我的意思”的凭证,这个步骤叫“画日”,随后发回中书省。

4.中书省秘书们接到皇帝你发回来的文书,要照抄一份,而把有你亲笔“画日”的原件存档留起来(以防止你耍赖说这个公文我没看过,你们欺君造假)。

5.原样抄好的文件,中书省的秘书们要在后面签名。一般是三个等级的秘书按照官大官小依次签,就是“中书令臣【赵阿大】、 中书侍郎臣【钱阿二】、 中书舍人臣【孙阿三】”这样。“宣、奉、行”都是政务术语,不详细解释了。签完名以后的文件,发到门下省去审核。

6.门下省的各位审查员大佬们看完,如果没啥修改意见,就也按官大官小依次签名,再写上审查意见和审查日期,就是制书里“侍中臣【李阿四】、黄门侍郎臣【周阿五】、给事中臣【吴阿六】等言:制书如右,请奉制付外施行,谨言(意思是上面的内容没问题,拿给尚书省各部门去执行吧) D年E月F日”这部分。

7.门下省把签完意见的文书,再次上送给皇帝您看,您想批准,就提笔在文书后面写一个“可”字,这个步骤叫“画可”,再发回门下省。

8.门下省官员把你发回来的文书,照抄一份,有你亲笔“画可”的原件存档留起来(还是为了防止你耍赖说这个公文我没批准过,你们欺君造假)。原件上由你亲笔写了一个“可”字的地方,抄件上是由门下省的大头头侍中写两个字“制可”,意思是“皇帝在这里签字同意了”,再把抄件发给尚书省里具体负责实施这项政务的部门。

9.尚书省里的具体部门接到这份公文后,先在上面注明收文时间和承办单位,如“H年I月J日 左司郎中”,然后从尚书省大头头到具体办事员,排队来签名一遍。

10.尚书省的签名完毕,办事员拿着这份公文,跑去向封拜或表彰的当事人宣读,并在公文上写明:“告【当事人冯阿九】奉被,制书如右,符到奉行”,意思是“已经向当事人告知了圣旨内容,现在圣旨生效,他已经被封拜表彰了”。

11.最后,负责抄写这份制书并存档的几个低级办事员,也要签名并注明抄写、存档时间,即“主事【陈阿十】、令史【褚十一】……X年Y月Z日  下”。

啥?您说这圣旨上签名太多真麻烦,问能不能省省?对不起,不能,当官的公务员们拿着国家俸禄,严禁空岗旷工不打卡不签名……当然,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那也可以特事特办,比如:

如果三省的大头目官位空着,发敕旨的时候皇帝你还没任命中书令、侍中、左仆射等大官,那就由三省工作人员在本该由大官签名的地方写一个“阙”字;如果大官们休假了不上班,就写个“假”;如果大官们出差了不在官署办公,就写个“在某地”;如果……总之可以没人签名,但是官职不能少,格式不能乱,否则这件“制书”的合法性、严肃性、神圣性就降低了。

唉,您不要扶额捏头一脸痛苦相嘛,上面说过了,唐代的“圣旨”或曰“敕旨”可以分为两大种七小类,咱们这刚刚才说完第一大种“制书”,还剩另一种咱没说呢。

“制书”其实是应用在一些所谓意义重大,但实际程序简单的事务上,比如立个皇后、封个宰相啥的,只用相关部门准备好东西办个仪式就行了。在治理国家中,最复杂、最占精力、数量也最大的,是那些无穷无尽的事务性工作,比如行政区划调整啦,任免中低级官员啦,审判罪犯啦,准备打仗啦,纳粮收税赈灾济民啦……处理这些工作的圣旨,统称为“敕书”,大部分是写在“黄麻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