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分等分类三题之一:“比秩”与“宦皇帝者”(第4/21页)

《左传》宣公十二年叙晋楚邲之战,楚军分左右二广,此外还有“内官序当其夜,以待不虞”(7)。这里的“内官”,显然是近卫士官。他们由贵族子弟组成。据《周礼》所记,尚未出仕的卿大夫子弟称“士庶子”,他们被编制起来,承担“八次八舍”的值宿之责,由“宫伯”等掌管其“版”即名籍(8)。《左传》及《国语》中的“公族”或“公族大夫”,也是掌管国君及卿大夫子弟的官。《周礼》中有一种官叫“诸子”,《礼记》中有一种官叫“庶子”(9),战国有一种官叫“冢子”(10),想来其职责都类似于“公族”。士庶子要承担各种职役,包括宿卫,战争来临时还得组军出征。《晋语四》的“诸姬之良,掌其中官”制度,就涉及了士庶子的编制制度。

为君王承担侍从、侍卫和职役,就是“宦”。《左传》宣公二年:“丽姬之乱,诅无畜群公子,自是晋无公族。及(晋)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适而为之田,以为公族。又宦其余子,亦为余子;其庶子为公行。晋于是有公族、余子、公行。”这“宦卿之适”、“宦其余子”,用的都是“宦”字。“宦”是指什么?“公族”由“群公子”组成,晋成公将之推广到卿大夫之子,而且其编制复杂化了,依宗法亲疏而有了公族、余子、公行之分(11)。编入公族、余子、公行,就是“宦”。“宦”构成了士庶子未来的出仕资格,士庶子们先“宦”而后“仕”,“宦”与“仕”是他们仕途的两个阶段。

《国语·越语上》:“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于吴,其身亲为夫差前马”;《越语下》:越王“令大夫种守于国,与范蠡入宦于吴”。这里“宦”字用得非常精确。其事又可参《韩非子·喻老》:“勾践入宦于吴,身执干戈为吴王洗马。”也就是说,勾践和范蠡二人是给吴王做了前马或洗马,而汉朝的“先马”,恰好就在“宦皇帝者”之列。“宦”就是做国君的从官。勾践卧薪尝胆、励精图治之时,还曾有这样的政策:“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宦其子。”见《国语·越语上》。注云:“宦,仕也,仕其子而教,以廪食之也。”(12)释“宦”为“仕”,虽然易致误解;但“仕其子而教,以廪食之也”的解释,也是非常精当的。高振铎、刘乾先先生把“纳宦其子”译为“由官府养活教育”(13),可从;邬国义先生只译为“由公家供给其子女生活费用”(14),那些孩子被官府集中管教的情况,就被忽略了。勾践实际是用士庶子的待遇,来安排孤寡贫病者的子弟的。

这种士庶子制度,在战国仍有流衍。“庶子”之官依然存在着,而且又发展出了郎官制度。《战国策·赵策四》:“左师公曰:老臣贱息舒祺,最少,不肖。而臣衰,窃爱怜之。愿令得补黑衣之数,以卫王官。”(15)“黑衣之数”,史家释为侍卫、释为保卫王宫的卿大夫子弟,甚至释为郎中(16)。左师公(即触龙)请求让儿子做郎,是想为儿子谋求一个入仕机会。除了赵国,秦国、韩国、楚国也都有郎官。楚国还有“郎尹”,应是郎官之长,与秦汉郎中令相似。荆轲刺秦王时,“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17)。战国的郎中既是近卫、也是侍从。郎官身在廊门之内、侍于君王左右,所以颇能弄权(18)。

一些古书的旧注,把“宦”释之为“仕”。考虑到“宦”是仕途的一个起点,求宦大抵也是为了求仕,所以这么解释也是可以的。但我们也得知道,那只是广义的“宦”。要是说精确了,“宦”就只是仕途中的第一阶段了,即做中官、侍从、郎卫或做家臣的阶段。

贵族子弟想做官,就得先侍奉国君。如何看待这个制度呢?下面提供四点分析。第一,近卫士官以亲贵子弟担任,可以提高近卫军的可靠性与忠诚度。在专制与法制高度成熟时,帝王们用不着靠亲贵子弟来保障安全;所以士庶子做近卫士官的制度,在早期社会相对发达,其时政治的法理化程度不高,统治者要更多地依赖亲信,而不是依赖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