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靖难两疑案之论定(第3/3页)

妃神主具在,均如《南太常志》所云。由此始悟明北京太庙,一帝止有一后,继后及列帝生母皆不配享,殆即成祖迁都定此制,以便抹杀生母,不留痕迹。夫因欲冒应嗣之名,而至没其所生之母,皆成祖之贪位而忍心害理者。以前为疑案,《明史》中纪传自相矛盾。自《三垣笔记》出而证《明南太常志》之文。此已论定疑案之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