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文朝事之得失

建文一朝之政治,其真实记载,已为永乐时毁灭无遗,设有丝毫不可示人之失德,必为其时诋毁之口实,攻之不遗余力矣。然观成祖所以毁建文,不过以削夺宗藩一事为举兵之名。既篡大位,于建文朝事一切革除,初不问其当否,其临朝公言建文时政之不善者惟有变乱官制云尔。削夺宗藩,未始非帝之失策,更改官制,亦多非当务之急,然皆无罪状可言,成祖以为罪则罪之,既篡以后,谁与抗辩?然帝之善政美德,史中竟尚有存留,盖虽欲毁灭之而事实有不能也。

帝为兴宗孝康皇帝子,兴宗即懿文太子标。帝即位后,追尊为帝,靖难后,复废为懿文太子。《兴宗本传》:“为人友爱,秦、周诸王数有过,辄调护之。”盖出天性。《明通鉴》于蓝玉之狱,文末叙云:“初玉征纳克楚即纳哈出。归,言于皇太子:‘燕王在国,阴有不臣心。’太子殊无意,而语啧啧闻于燕王,不数月而玉祸作。”此亦见太子大度,而燕王之不能为少主臣,由来久矣。

尹守衡《史窃·蓝玉传论》云:“世传蓝玉初欲结知燕王,北征还至北平,献王名马,王不受,玉惭谢。归见太子,太子妃,开平王女也,因说太子曰:‘殿下试观皇上,于诸子中最爱者为谁?’太子曰:‘鸬鸠之爱,焉有轩轾?’玉顿首曰:‘臣望燕王英武,得人心,威名日盛,皇上所钟爱。又闻术者言:“燕地有天子气。”臣幸托肺腑,愿殿下自爱!’嗟夫!幸太子孝友,不入其言耳,不然,建成之难,当先自玉发之。”此为《明鉴》之所本。但尹氏为明臣,尊成祖,此作罪状蓝玉语。

太子多盛德,具见《本传》。帝立建文为太孙,盖以太子第二子,而其兄幼殇,以伦序当立也。《太祖实录》,在建文时修成者,亦已革除作废,成祖又将建文年间政治文字焚毁,使后人即欲搜考而不可得。焚毁事见《王艮传》,所焚必不止一次,此可推见。

《王艮传》:“艮,字敬止,吉水人,建文二年进士,对策第一。貌寝,易以胡靖,即胡广也,艮次之,又次李贯。三人皆同里,并授修撰,如洪武中故事,设立史馆居之,预修《太祖实录》及类要、时政记诸书,一时大著作皆综理之。数上书言时务。燕兵薄京城,艮与妻子诀曰:‘食人之禄者死人之事,吾不可复生矣。’解缙、吴溥与艮、靖比舍居,城陷前一夕皆集溥舍,缙陈说大义,靖亦奋激慷慨,艮独流涕不言。三人去,溥子与弼尚幼,叹曰:‘胡叔能死,是大佳事。’溥曰:‘不然,独王叔死耳。’语未毕,隔墙闻靖呼:‘外喧甚,谨视豚。’溥顾与弼曰:‘一豚尚不能舍,肯舍生乎?’须臾艮舍哭,饮酖死矣。缙驰谒,成祖甚喜。明日荐靖,召至,叩头谢,贯亦迎附。后成祖出建文时群臣封事千余通令缙等遍阅,事涉兵农钱谷者留之,诸言语干犯及他一切皆焚毁。因从容问贯、缙等曰:‘尔等宜皆有之。’众未对,贯独顿首曰:‘臣实未尝有也。’成祖曰:‘尔以无为美耶?食其禄,任其事,当国家危急,官近侍,独无一言可乎?朕独恶夫诱建文坏祖法乱政者耳。’后贯迁中允,坐累死狱中,临卒叹曰:‘吾愧王敬止矣!’”

然《惠帝本纪》所载,侍懿文疾及居丧之孝;请于太祖,改定《洪武律》七十三条之仁。甫即位,诏:“兴州、营州、开平诸卫军,全家在伍者免一人;天下卫所军,单丁者放为民。”是年十二月,赐天下明年田租之半,释黥军及囚徙还乡里。此等皆不易得之仁政。尤重大者,二年二月,均江、浙田赋,诏曰:“国家有惟正之供,江、浙赋独重,而苏、松官田悉准私税,用惩一时,岂可为定则?今悉与减免,亩毋逾一斗;苏、松人仍得官户部。”此为善补太祖之过,深得帝王平均全国人民之意。成祖亦以坏祖制罪建文而悉复之,遂令苏、松之民至今受其祸,此善政之不能磨灭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