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长期分裂之开始【三国时代】(第3/7页)

或称太守曰“府君”,乃至为之死节。【州、郡又得称“本朝”。司隶从事郭容碑:“本朝察孝,贡器帝廷。”豫州从事尹宙碑:“网纪本朝。”】

汉末广陵太守张超为曹操所杀,其故吏臧洪,袁绍任为东郡太守,怨绍不救超,遂与绍绝。与绍书,谓:“受任之初,志同大事,扫清寇逆,共尊王室。岂悟本州岛被侵,请师见拒。使洪故君沦灭,岂得复全交友之道,重亏忠孝之名乎?”

除非任职中央,否则地方官吏的心目中,乃至道义上,只有一个地方政权,而并没有中央的观念。

刘表遣从事韩嵩诣许,嵩曰:“若天子假一职,则成天子之臣,将军之故吏耳;不能复为将军死也。”

甚至即已进身为中央宫,仍多为其举主【即其旧日太守,所由察举而得进身者。】去官奔丧。【吴匡、傅燮等;已详前。】

又赵咨拜东海相,道经荥阳。令敦煌曹暠,咨之故孝廉,迎路谒候,咨不为留。暠送至亭次,望尘不及,谓主簿曰:“赵君名重,今过界不见,必为天下笑。”即弃印绶追至东海,谒咨毕,辞归家。仅为一谒轻去其官,较之奔丧,抑又甚矣。

当时的士大夫,似乎有两重的君主观念,依然摆不脱封建时代的遗影。

国家观念之淡薄,逐次代之以家庭。君臣观念之淡薄,逐次代之以朋友。此自东汉下半节已有此端,至三国而大盛。

然而此种趋势,苟有一个更合理、更伟大的思想起来,未尝不可挽回。惜乎魏、晋以下的思想,又万万谈不到此,中国于是只有没落。【南史宋武陵王诞反,或劝其长史范义出走。义曰:“吾人吏也,吏不可以叛君。”柳庆远传,梁武初为雍州剌史,辟庆远为别驾,庆远谓人曰:“天下方乱,定霸者其在吾君乎!”因尽诚协赞,遂成帝业。则所谓“二重君主观念”者,在南朝犹烈。北朝周、齐稍革,至陏、唐而绝,而中国亦复趋统一矣。】

四、新政权之黑暗

历史的演变,并不依照一定必然的逻辑。【因不断有人类的新努力参加,可以摇动逻辑之确定性。】倘使当时的新政权,能有较高的理想,未尝不足以把将次成长的离心力重新团结起来,而不幸魏、晋政权亦只代表了一时的黑暗与自私。

曹操为自己的家世,【父嵩为宦官曹腾养子,官至太尉。陈琳为袁绍作檄云:“操赘阉遗丑,本无懿德。”】对当时门第,似乎有意摧抑。【杨、袁皆东汉最著之名族。曹操欲杀太尉杨彪,孔融目:“孔融鲁国男子,明日当拂衣而去,不复朝矣。”然孔融与彪子修,卒皆被戮。操与孔融手书曰:“孤为人臣,进不能风化海内,退不能达德和人,然抚养战士,杀身为国,杀浮华交会之徒;计有余矣。”则操之意态可想。】有名的魏武三诏令【建安十五年下令:“天下未定,求贤之急时也。若必廉士而后可用,齐桓其何以霸?今天下得无盗嫂受金,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惟才是举,吾得用之。”十九年令:“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二十二年令:“韩信、陈平,成就王业。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瑰,秦不敢东乡,在楚,三晋不敢南谋。今天下得无高才异质,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今按:西京重“贤良”,东京重“孝廉”。魏武三令,亦若有欲返“孝廉”而归“贤良”之意。此等思想,孔融诸人已早发之。惟此三令之措辞明白破毁道德,益趋偏激,前固无例,后亦少偶。】明说“唯才是举”,虽“不仁不孝”亦所勿遗。他想要用循名责实的法治精神,来建立他的新政权。【故云:“丧乱以来,风教凋薄,谤议之言,难用褒贬。”(魏志刘矫传。)直至魏明帝犹云:“名如画地作饼,不可啖。”盖尚“名”则其权在下,尚“法”则其权在上也。】但是曹家政权的前半期,挟天子以令诸侯,借着汉相名位铲除异己,依然仗的是东汉中央政府之威灵。【袁绍借讨董卓之名为关东州牧盟主,亦是仗借中央。】下半期的篡窃,却没有一个坦白响亮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