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匪夷所思的“美国往事”

这个故事,是关于一道现在看起来匪夷所思的法令,但在当时,却被认为是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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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先来看一张照片。

这是一张刊登在1933年12月5日美国报纸头版的照片。

乍看上去,以为是美国人在庆祝他们的球队获得了世界杯冠军——当然,美国人只爱橄榄球,不爱足球。

美国宣布废除“禁酒令”

或者,看上去像是一个生日派对?但从酒保双手高举的开心劲儿来看,又不像,而且也找不到“寿星”在哪儿。

其实,他们确实是在庆祝一件事,只是庆祝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就是他们手里的酒。

这一天,美国人欢天喜地:终于可以正大光明地喝酒了。

说起来真的是有点匪夷所思:在连空气中都弥漫着自由气息的美国,居然曾经像一个宗教国家一般,通过严格的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禁酒。而且,这一禁,居然就禁了整整14年。

这就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禁酒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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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时间再往前推14年——1920年1月17日。

这一天的午夜零时,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禁酒法案正式生效。

这条法案规定:

1.凡是制造、售卖乃至于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

2.自己在家里喝酒不算违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则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1000美元及监禁半年。

3. 21岁以上的人才能买到酒,并需要出示年龄证明,而且只能到限定的地方购买。

毫无疑问,这是条相当严格的法案。换句话说,从法案颁布的那一天开始,美国其实基本上成了一个禁酒国家。

为什么会这样?

如果要分析美国禁酒令出台的背景,可能写一本书都说不完,但总的来说,主要是下面几个原因。

禁酒初期,美国开始大批量销毁葡萄酒

第一个原因,禁酒令的强制推行,来自强大的宗教背景——美国的清教徒。

1620年,一艘载有102名乘客的“五月花”号轮船,来到了美洲普利茅斯建立了殖民地。在102名乘客中,相当一部分都是在欧洲受到迫害的清教徒。

这批人在旅途中签署的《五月花号公约》,成为美国未来《独立宣言》的蓝本,也成了美国的立国之本,而清教文化,也就成了美国的文化之源。

作为第一批欧洲移民的后代,土生土长的美国白人,都是从小受着清教的文化熏陶长大:反对奢华纵欲,主张勤俭忍耐。而酒,他们认为恰恰是违反这些信条行为的最大推动力:醉酒闹事,饮酒伤身,酒后冲动……

总之,中国人说,“万恶淫为首”,清教徒们可能要改成“百恶酒为先”。

五月花号
波士顿的女性踩碎酒馆用于冰镇啤酒的冰块,欢庆禁酒令开始实施

第二个原因,是美国蓬勃兴起的女权运动。

试问,谁喜欢喝酒?无疑大多是男性。喝了酒后的男性,谁最反感?无疑大多数是女性。

直到1920年以前,美国的女性是没有投票权的(比欧洲晚)。从教育权、财产权、经商权再到投票权,美国的女性一直在努力争取自己的权利。而禁酒则成为一个有力抓手——妇女们认为男人酗酒会催生家庭暴力,会带坏孩子。所以当时禁酒运动背后的主要推动力量,是美国的女性。

就在禁酒令颁布的8个月后,美国通过了宪法第十九修正案,美国女性获得了投票权。

第三个原因,则来自精英主义的“排外”。

到了20世纪初,美国无论是国内生产总值还是综合国力,都大大超越了英国,但架构起这一繁荣的移民文化,却也带来了不少社会冲突和矛盾——传统的美国白人(尤其是清教徒),有道德优越感,有作为盎格鲁–撒克逊人种的种族荣誉感,但总觉得有不和谐感。那些在大街小巷开着各种酒馆和娱乐场所的人,包括他们的消费者,都是谁?黑人、犹太人、华人等,他们收入较低,素质较差,行为粗俗,让白人清教徒觉得,必须要做些什么来捍卫自己的文化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