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生的侧面

这是一个从小就如雷贯耳的名字。我们熟知他的各种小故事,学习他的各种名言名句,他叫爱迪生,是赫赫有名的“发明大王”。但他的有些故事,我们未必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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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故事,就从电灯泡说起。

按照通常历史的记载,1879年10月21日,爱迪生在他的实验室里,用碳化的卷绕棉线作为灯丝,成功制作出世界上第一个电灯泡——这个电灯泡发出了大约10盏煤气灯的光芒,持续了约13个小时。

从那以后,爱迪生的名字就和电灯泡连接在了一起。

但电灯泡真的是爱迪生发明的吗?

很遗憾,并不是。

1801年,英国化学家戴维第一次将铂丝通电发光,9年后,他发明了电烛,就是利用两根碳棒之间的电弧照明。

但是,这当然算不上“发明电灯泡”对不对?那么再往下看。

爱迪生

1854年,美国人亨利·戈培尔(Heinrich Göbel)使用一根碳化的竹丝,放在真空的玻璃瓶中通电发光。当时戈培尔试验的灯泡,已可维持照明400小时。

探索时期的电灯泡

这个应该是电灯泡了吧?但是——这个“但是”很重要——戈培尔并没有及时申请设计专利。

1874年,加拿大的两名电气技师发明了一种技术:在玻璃泡之中充入氮气,以通电的碳杆发光。

但是,又一个“但是”,他们没钱了,做不下去了。然后他们做了一件事——在1875年把这项专利卖给了爱迪生。

1878年,在爱迪生“发明”电灯的前一年,英国人约瑟夫·威尔森·斯旺(Joseph Wilson Swan)同样完成了一个“真空下用碳丝通电的灯泡”——这回没有“但是”,斯旺立刻申请了英国的专利,并开始在英国建立公司,在各个家庭安装电灯。

1879年,爱迪生“实验了1600多种材料,做了几千次实验”,终于找到了碳化的棉丝作为最好的灯丝材料——斯旺在1860年就发现了。

1880年,爱迪生又经过数千次实验,发现了碳化的竹丝比棉丝更好——戈培尔在1854年就发现了这一点。

1883年,爱迪生试图把电灯推广到英国,立刻遭到了斯旺的侵权官司控告。爱迪生输掉了官司,被迫让斯旺加入爱迪生在英国的电灯公司担任合伙人。直到后来,爱迪生花钱买下了斯旺的专利。

当然,在美国,爱迪生其实也没有取得电灯泡的专利权,经过了多年官司之后,最终只是取得了“碳丝白炽灯”的专利。

那么问题来了:爱迪生应该只是“改良”了电灯,但为什么我们现在还是愿意说爱迪生发明了电灯呢?

那是因为,爱迪生是第一个通过建立发电机和发电系统,真正把电灯商业化的人,他和他的团队,让千家万户的普通家庭用上了电灯。

2

于是就要说到爱迪生的团队了。

长久以来,我们一直说,爱迪生拥有1093项发明专利(这个纪录至今无人打破),是名副其实的“发明大王”。

但事实上,应该是爱迪生把这些专利都归为他个人而已。

在当时美国新泽西州一个叫门罗公园的小镇上,爱迪生拥有自己的实验室。这个实验室里,他雇用了一个由工程师、机械师和物理学家等人组成的团队,其中核心成员有14个。他们负责研究和实验,而爱迪生负责想点子,与客户和投资商对接,以及和媒体打交道。

从这个角度上说,爱迪生更像是一个“品牌”,他负责为自己团队发明的产品提供信任背书和吸引投资。但门罗公园实验室的存在,并不是一个秘密,为什么长久以来,大家还是愿意只提爱迪生一个人的名字,而鲜有人说他的团队?

戴维·伯克斯(David Burkus)在他的著作《创造力神话》(The Myths of Creativity )中提供了这样一个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