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混血王朝 半盘胡化

灭亡回鹘的是黠戛斯。

黠戛斯(读如侠加斯)在名义上是铁勒的一支,实际上却是白种人。他们身材高大,头发火红,皮肤白皙,眼珠则是碧绿的。人类学家认为,这是条顿民族(Teuton)的体质特征。换言之,活跃在大唐帝国的还有日耳曼蛮族。

蛮族是能够改写历史的,黠戛斯也一样。

不过,黠戛斯把回鹘打得七零八落以后,自己居然也不知去向,直到蒙古人兴起之时才重返历史舞台。至于他们的后裔,在俄罗斯叫哥萨克(Cossack),是骁勇的骑兵;在中国则叫哈萨克(Kazak),是勤劳的牧民。

黠戛斯人进入中国的时间已不可考,只知道他们在汉代被称为坚昆。坚昆的习俗是:孩子生下来如果是黑头发,便会视为不祥;如果是黑眼珠,则被看作汉将李陵的后裔。可见他们其实早已混血,但又坚持白人的身份。[45]

其实黠戛斯人不必在意,因为混血是大趋势。

趋势在五胡十六国时期就开始了,到隋唐两代更是愈演愈烈。之前还只是通婚造成的种族变异,后来就从自然发展到了文化。胡人的生活方式影响到衣食住行方方面面,仿效胡人习俗则蔚然成风,甚至引领着时尚的潮流。

这就叫胡化,也叫胡风。

胡化是从长安波及全国的。这固然因为首都总是开风气之先,也因为那里聚集着大量的侨民。安史之乱后,回纥在长安的常住人口总在千人左右,冒充回纥的粟特人数又要加倍。贞观年间的突厥侨民更多达万户,至少占到当时长安总人口的三十分之一以上,数量可谓惊人。[46]

更重要的是,侨民当中不乏非富即贵的头面人物。波斯的王子,突厥的将军,吐蕃的使节,西域的高僧,粟特的大鳄,回纥的商人,是这个特殊群体的中坚和主流。他们在长安和洛阳买豪宅,建高楼,置田产,任要职,娶妻生子乐不思蜀,俨然中华帝国首都之一员。

与之交往的则是大唐的上流社会,包括皇亲国戚、达官贵人和文人墨客。他们流连忘返于作为国际贸易中心的长安西市,纸醉金迷于胡人开设的高档会所,乐此不疲地参加各种派对,因为那里不但有好听的龟兹乐,好看的胡旋舞,好喝的葡萄酒,更有如花似玉的胡姬充当陪酒女郎。

对此,诗人李白曾直言不讳:细雨春风花落时,挥鞭直就胡姬饮;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哈!难怪他会“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了。[47]

名流带头,追星族岂会无动于衷?

何况胡人的生活方式也确实很够刺激。打马球展示着雄性的力量,着胡服则体现出女人的性感。前者是波斯人的发明,所以叫波罗球(polo)。后者的特点则是衣袖窄小剪裁贴身,尽可能地凸显女性的身材和曲线,其风采可以概括为这样两句诗:回鹘衣装回鹘马,就中偏称小腰身。[48]

呵呵,小蛮腰。

所有这些,都让长安少年的肾上腺受到刺激,荷尔蒙分泌增多。早就被李世民立为太子的李承乾,甚至一心一意要做突厥人。他不但说突厥话,穿突厥衣,还在东宫院内搭起帐篷竖起狼头旗,一本正经地扮演起突厥可汗来。

演出极其认真。李承乾找来一批长得像突厥的人,让他们披着羊皮编着辫子扮作突厥武士,自己则假装可汗死在了牙帐里,然后命令这些群众演员按照突厥习俗割面流血号啕大哭,骑着马围绕牙帐默哀。直到这时,李承乾才忽地一下坐起来说:如果真能这样,岂不快哉![49]

太子殿下如此,风气可想而知。

大唐的女人也不甘落伍,她们的服饰则始终如一地“崇洋媚外”——戴耳环是跟波斯人学的,叫步摇;搭披肩是跟印度人学的,叫巾帔(读如配) ;发型是跟中亚人学的,叫髻堆 ;脸妆是跟吐蕃人学的,叫面赭。当然,她们绝不会只有一种装饰风格,但长安肯定是时尚的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