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独尊儒术 又见秦政(第2/2页)

刀笔吏成了阎王爷,法治也就变成了人治。

这时,执法官员的道德品质和价值取向,就变得十分关键。比如董仲舒,恐怕是真有恻隐之心的。他曾经按照“亲亲相隐”等儒家伦理,挽救了许多人的性命。直到东晋时期,还有人援引董仲舒的判例为自己申冤。[23]

但更重要的,还是最高统治者的倾向。

主张司法公正的,是汉武帝的曾孙汉宣帝。宣帝曾下诏说,过去书吏执法,挖空心思给人妄加罪名,这是朕的不德。判决不公的结果,势必是恶人心存侥幸,好人无辜被戮,这绝不是朕愿意看到的。[24]

汉宣帝这么说,当然事出有因。事实上汉武帝跟秦始皇一样,喜欢严刑峻法。他要实行的,则是铁血政策。于是在汉武帝的治下,又见秦政和秦吏。

比如杜周。

杜周比张汤还要恐怖。他担任帝国最高司法行政长官(廷尉)时,一年受理案件一千多件,每件大的牵涉到几百人,小的也有数十人,涉案总人数十六七万,下狱的二千石(省部级)官员不少于一百人。

这么多的案子,怎么办理呢?

很简单,汉武帝想打击排挤的,就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汉武帝打算放一马的,就慢慢帮他开脱。

胡亥和赵高,也不过如此吧?

这种作风,就连杜周的门客也看不下去。当时,帝国的法律都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叫三尺之法。因此门客说:大人的职责在主持正义,却不以三尺为准绳,专以上意为取舍,法官难道是这样做的吗?

杜周却嗤之以鼻。杜周说:什么法不法的!请问三尺之法从哪里来?告诉你,先帝肯定的就叫做律,今上认可的就叫做令。依法?你说说什么是法?

皇帝就是法。

那么,世上还有公道吗?

[20]张汤及其他酷吏故事无另注者均见《史记·酷吏列传》。

[21]见《史记·平准书》。

[22]见《汉书·刑法志》。

[23]请参看范文澜《中国通史》等。

[24]见《汉书·刑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