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鸡足山(第2/6页)

汽车爬过了白族田野和村寨,又接连翻过几个光秃秃的山头。从下关出发两小时后,汽车驶进了宾川县城。宾川是古代白族早期文明的中心之一,但对我来说,只是过路转车的一个小城而已。当我得知去鸡足山的下一趟汽车3小时后才出发时,沮丧之情可想而知。

宾川唯一算得上景点的地方是县城中心的环形路口。我坐在那儿,观望着农耕机械和摩托车来来往往,无聊极了。后来,我沿街走到每周一次的圩集,跟几个正往车上装农产品的卡车司机聊了几句。真巧,其中一个司机要去的地方就在鸡足山的半路上。于是,我和十几个白族村民坐上了装有一吨多蔬菜的后车厢,几分钟后,我们上路了。

每隔一段时间,卡车就要停下来卸菜,这让我有机会观察几项农村里的活动,其中就包括建房子的各个不同阶段。最有趣的是白族人砌墙的过程。他们先在石头房基上放置一个木制的墙架子,然后往里面填泥,再把泥夯实夯牢。做完一层后,把架子上移,再重复同样的过程。墙体垒完后,在外表抹一层灰泥,然后粉刷成白色。这样砌成的墙看起来和水泥一样牢固。

卡车在甸头村(音)把我和其他人全部放下。那天是周二,也是甸头村的圩日。圩场上挤满了山上下来的村民,各种商品都有。有个人走过来要卖给我一只猫头鹰,他开价30元,也就是6美元。我问他我买一只猫头鹰来干什么。他说:“吃啊。”我看了看猫头鹰,猫头鹰看了看我。还是我先眨了眨眼。

除了甸头村和邻寨的当地白族村民,圩集上还挤满了包着黑头帕的彝族人,他们从附近的山中来此卖柴火、草药及兽皮。他们的驴子就在圩场的外边,等着驮回煤油、食用油和农具等。咦?这是件什么东西:一个金属盒子,和一个老式收音机差不多大,安着几个红灯,几个按钮,还有一个开关。顶上有个牌子写着:“灭鼠器,开关一开,老鼠玩完。”显然,这个玩意儿能发出高频信号,即使不致命,也能让老鼠心烦意乱。不过它很有可能只是把老鼠赶到隔壁邻居家里去了。可是,彝族村民上哪儿接电呢?也许他们村里有人有发电机吧。

逛完圩场,我沿着土路往回走。正巧有一辆满载农产品和白族村民的卡车要去沙址村,村子就坐落在这条路尽头的鸡足山脚下。我问能否搭个便车,有人伸手把我拉上车,几分钟后我们就出发了。这条路可难走了,司机必须不停地减速缓行。当地农民把路拦腰挖开,引水灌溉农田,根本不考虑机动车通行的问题。卡车压过这些沟渠时,得像蜗牛一样爬行,以免震坏轮轴。还好,一小时后我们就到了。开始我说是搭个便车,但实际上还是付了钱。其他村民也都付了钱,这毕竟是一种比较便利的交通方式。这条路上的公共汽车发车的频率和一日三餐差不多。说到吃饭,眼下就又到吃饭的时间了。

我付了5元车费,沿着泥泞的道路往沙址村走去。在通往村里的道路两旁有一些小饭店,我决定在在这里吃午饭。与我在其他旅游景点见过的饭店不同,这些白族饭馆地方不大,桌椅布置在露天里,周围像个小花园,和我在其他圣山脚下见过的商业味浓厚的饭店有着天壤之别。我选了左侧一家养着几十盆天竺葵、金鱼草、蜀葵和石竹的饭馆。还真选对了,这顿饭着实令我难忘,最出彩的菜是腌野猪肉片炒鸡蛋。野猪肉比我吃过的最好的加拿大培根还香。现在我明白了,为什么阿斯泰利克斯的朋友奥贝利克斯(两人均为法国系列漫画《阿斯泰利克斯历险记》中的主人公。——译者注)总是赞美野猪了。整顿饭,加上一大盘蔬菜、汤和米饭,总共才花了12元人民币,只不过2美元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