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中国国民性探源 第十三章 先秦:专制的源头(第3/26页)

尧舜禹时期无疑就是中国人记忆中的“黄金时代”。几千年来,中国人无数次地缅怀、回想、向往那个灿烂的时代。据说,那个时候是“大同社会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人人团结互助,社会充满温暖。

更让我们骄傲的,是那个时候的“禅让制”。据说,尧年老时,自动让位给德才兼备的舜;舜统治了一段时间后,又把权力转交给深受人民爱戴的禹。《史记·五帝本纪》载:“舜刚刚二十岁的时候,就以‘孝顺’闻于天下。他三十那年,尧询问天下有无可用者,‘四岳’都推荐舜,尧曰可。于是尧把两个女儿嫁给舜,以观察其在家庭内的表现,让九个儿子与舜朝夕相处,以观察其在社会上的行动。舜表现良好,治家有方,两个妻子在他的带领下都很有妇道,尧的九个儿子也和他处得很好……于是尧就让舜领导百官,效果不错……尧于是认识到舜之足以授天下。尧年老了,就使舜摄行天子之政,巡狩。舜摄政八年而尧崩。三年丧毕,让丹朱,天下归舜。”

这就是所谓的“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虽然由于年代久远,记忆模糊,我们几千年来仍对这一短暂的记忆感到温暖。在今天的历史教科书中,它被定义为恩格斯所说的“原始民主制”,或者说叫“军事民主制”。“即部落联盟的酋长和军事首领由联盟议事会选举产生。”从这个定义出发,历史学家们推定尧舜禹时期的中国社会形态是“部落联盟”,“四岳”推荐的过程被考证为“联盟议事会”。于是,中国历史被成功地归纳入“五阶段论”中。根据这些记载,人们宣称,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根中储存着丰富的“民主”营养。

然而,如果抛开历史教科书直接进入原始史料的比较阅读,我们很容易发现,这是一个严重的“误读”。就像蝙蝠不能被归为鸟类一样,中国的“禅让制”与“原始民主制”完全是两个概念。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先要弄明白什么是“原始民主制”,什么是“部落联盟”,什么是“联盟议事会”。

在相当于中国黄帝时代到尧舜禹时代的古希腊土地上,生存着原始部落的部落联盟。部落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民众大会。这个会议由全体男人参加,决定是否战争,以及推选战争领袖等重大事务。联盟的日常事务,由长老议事会决定。这个会议由各氏族派出长老组成。联盟的首领叫“巴西琉斯”,即军事首领。有人把巴西琉斯翻译成“王”,其实他与后来出现的王还不同,他不是一国之主,只是部落的军事首领。战时统帅军队作战是他的主要权力。(顾准《希腊城邦制度》)

这种原始民主制被恩格斯称为“军事民主制”,并且一度被认为是早期人类发展中必经的阶段。比如塔西陀时代的日耳曼人就处于这个阶段。

不过,只要多翻翻摩尔根等人类学家的著作,我们就会发现这种“军事民主制”与中国的“禅让式民主”有着本质的不同。首先,西方的“部落联盟”各部落间的关系是完全平等的。涉及全联盟的大事,要各部落一致同意才能通过。也就是说,每个部落都拥有否决权。第二,“巴西琉斯”一般由各部落选举产生,轮流担任,他的地位与其他部落首领是平等的。他无权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死,无权剥夺他人的财产,如果不称职,也可以被长老们罢免。他可以说服别人,而不能强迫别人。塔西陀在描述日耳曼人的“军事民主制”时说,人们之所以听从“王”或酋帅,“倒并非因为他有命令的权力,而是因为他有说服的作用。如果人们不满意他的意见,就报之以啧啧的叹息声”。(塔西佗《日耳曼尼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