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中国国民性演变历程 第十一章 “流氓化”的大明王朝(第2/7页)

(《明史》卷二百五《胡宗宪传》)

中国历史上虽然屡有太监之祸,但士大夫们总还保持着表面上的尊严,不至于在太监面前卑躬屈膝。但在魏忠贤时期,很多三甲出身的资深文臣,都甘心拜倒在大字不识一个的魏忠贤脚下。进士翰林出身的顾秉谦以内阁首脑的身份,竟然在一次家宴中对魏忠贤叩首说:“本欲拜依膝下,恐不喜此白须儿,故令稚子认孙。”挽弯抹角地硬要给魏忠贤当干儿子。另一位曾以兵部侍郎衔总督川贵的张我续更有高明的办法,他因为有一个婢女是魏忠贤的本家,于是“加于嫡妻之上,进京八抬,称‘魏太太’”。公然以魏家姑爷自居。

魏忠贤“阉党”成员大部分都是进士出身,饱读四书五经,这些人居然都各有诨号,其形式如同一个黑社会团体:当此之时,内外大权一归忠贤……外廷文臣则崔呈秀、田吉、吴淳夫、李夔龙、倪文焕主谋议,号“五虎”。武臣则田尔耕、许显纯、孙云鹤、杨寰、崔应元主杀戮,号“五彪”。又吏部尚书周应秋、太仆少卿曹钦程等,号“十狗”。又有“十孩儿”“四十孙”之号。而为呈秀辈门下者,又不可数计。自内阁、六部至四方总督、巡抚,遍置死党。

再来看僧道集团。明代的和尚道士们结交衙门、吃酒赌钱、靠诈骗为生,形成了一股风气。有打油诗说:“三件僧家亦是常,赌钱吃酒养婆娘。近来交结衙门熟,蔑片行中又惯强。”嘉靖年间的陶仲文、段朝用等人,以长生之术为名,骗取皇帝的无数金银,师徒之间因为分赃等原因相互揭发,甚至杀死对方的家人(《明史》卷三百七《陶仲文传》,同卷《段朝用传》)。龙虎山张真人张元吉,经常强夺民间妇女,诈取百姓财物。一有小忿,张真人就“指以伪造符录,棰之至死”,前后杀死四十余人……

明代士人的无赖化更是普遍。管志道评论说,秀才们“一呼则数十成群,强府县以理处法外不可从之事。稍拂其意,则攘臂奋袂,哄然而起,提调官莫可谁何。于是‘蓝袍大王’之号兴,而贤者却为不肖者所累矣”。所谓蓝袍大王,是因为秀才穿的是青衿。很多秀才替人包打官司,有了“讼癖”,而所讼者均无中生有,只不过是敲诈钱财而起。秀才们“尊访行为父母,结衙蠹为前辈”,结为一体,“终年以讼为疗贫之药”。秀才们流氓化倾向如此严重,以致明代一则笑话说:凡市井之人相争斗,则曰,我雇秀才打汝!(以上参考陈宝良《中国流氓史》)

至于底层政权,其流氓化程度当然更深。明代小说中最有名的人物西门庆,就是底层社会精英流氓化的典型代表。他虽然不过是破落商人之后,又“不甚读书”,但因为有流氓手段,因此在地方上十分吃得开:“因为这西门庆生来秉性刚强,作事机深诡谲,又放官吏债,就是那朝中高、杨、童、蔡四大奸臣,他也有门路与他们浸润,所以专在县里管些公事,与人把揽说事过钱,因此满县人都惧怕他。”他通过行贿,买通当朝太师蔡京,就轻而易举地由一介流氓变成金吾副千户。

正如金瓶梅中所描写的,明代地方政府中,具体办事人员也大多是流氓。基层衙门吏胥的流氓化,达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明代通俗文学中,出现了大量的专靠吃衙门饭谋生的流氓地痞形象。如《禅真逸史》第六回:“老妪有一兄弟,是本县罢吏,人不能及:第一件,一张好口,能言善辩;第二件,一幅呆胆,不怕生死;第三件,两只铁腿,不惧竹片。是衙门人取他一个诨名,叫做曾三绝……”

明代社会流氓化的根子,当然是大明王朝的开创者朱元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