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中国国民性演变历程 第十章 铁骑踏断民族脊梁(第4/6页)

(攀附巴结)投入,以图升转。趋者既多,岁增一岁,久而不戢,何有穷已。”

有些汉人假冒成蒙古、色目人,来猎取一官半职。他们起蒙古、色目名字,效仿蒙古、色目人生活习惯。元时有人说:“精铨选之本,在于严族属之分;以尊吾国人……今之女真、河西,明有着令,而自混色目;北庭族属邻于近似,而均视蒙古,乘坚驱良,并列通显。盖我国人天性浑厚,不自标榜,愚恐数百年之后,求麟趾之公姓,不可复别异矣。”也就是说,元代政治本来是以严格的种族区分为原则的。但北方的女真人和汉人却经常冒充色目人,更有许多北方部族也被视为蒙古人,得以混入上流社会。如果这样下去,数百年之后,就分不清真蒙古和假蒙古了。

汉人冒充蒙古人充当达鲁花赤(地方、军队和官衔的最大监治长官)的现象,成了元朝政治中一个难以处理的痼疾。元代统治者三令五申,严禁和革罢汉人、南人、女直、契丹人充达鲁花赤者,反复多次,也没什么明显效果。那些冒充怯薛、达鲁花赤的汉人,大多是市井无赖,本身素质低下,一旦当官,则明目张胆,颠倒黑白,不顾廉耻,拼命捞钱,官场风气更加腐败。

元代流氓化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流氓阶层与专制权力高度结合,变成了专制权力的打手和工具。能当上官的绝顶聪明之人毕竟是少数。更多的人,选择攀附于官员和权贵脚下,为他们驱使,替他们办事,于是出现了一个特殊的土豪恶棍阶层。在他们之下,则是以捞点残渣剩饭为生的充当打手的无赖流氓。《元典章》说:“一等骤富豪霸之家,内有曾充官吏者,亦有曾充军役杂职者,亦有泼皮凶顽,皆非良善。以强凌弱,以众害寡,妄兴横事,罗摭平民,骗其家货,夺占妻女,甚则伤害性命,不可胜言,交结官府,视同一家,小民既受其欺,有司亦为所侮。非理害民,从其奸恶……”就是说,那些最有权势的大户,家里都养着当过官吏或者做过军人的帮闲,还有泼皮凶顽之人。这些人专门以强凌弱,骗人家财,夺人妻女,做尽坏事。

元代“权豪势要”驱使流氓为非作歹的记录比比皆是。“至元二十年十一月二十日,中书省奏:哈剌章富强官豪势要人每根底放利钱呵,限满时将、孩儿、女孩儿儿女拖将去,面皮上刺着印子做奴婢……”就是说,权贵们以流氓打手为帮手,放高利贷,到期还不上,就将人家的媳妇儿女面上刺字,充作奴婢。“红贴粮者,成宗大德五年始行。初,赈粜粮多为豪强嗜利之徒,用计巧取,弗能周及贫民……”朝廷本来制定了周济贫民的政策,结果这些粮食都被豪强流氓们用歪门邪道弄走了。“诸豪横辄诬平人为盗,捕其夫妇男女,于私家拷讯监禁,非理凌虐者……”他们诬良为盗,私设公堂,严刑逼供,肆意凌虐。因此社会混乱,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元代的泼皮无赖是如此之多,以至元朝皇帝不得不专门命人研究对泼皮无赖横行的处理意见。

如果颠倒的统治只持续二三十年,人们还可以恢复旧有的记忆和风气。然而元朝统治持续了九十多年,整整三代人的时间。培养贵族需要三代,培养流氓也只需要三代。三代过去后,中国人整体上流氓化了,这就为有明一代之成为流氓朝代奠定了基础。

中国文明发展到元代,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局面:上层文化遭遇到了毁灭性打击,下层文化或者说俗文化首次取代雅文化,成为主流。徐子方在《元代文化转型与古典文学》中说:“翻开一部中国文学史,即不难感受到,一直处于正宗主流地位的诗歌散文,到了元代即一下子失掉了无可争议的优势,其黄金时代是一去不复返了……而且不仅在元代,即使这以后的明清两朝,尽管还有不少作家作品产生,但诗歌、散文的衰落已是无可挽回,作为文学发展中的主流地位它是永远地丧失了,取代它的古代戏曲一下子由过去被鄙视、一直处于非正统世俗地位而跃居传统诗文之上,成为时代文学之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