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中国国民性演变历程 第九章 平民的盛世:宋代(第2/10页)

(或养子)之手。兄弟相残更是司空见惯:梁太祖的儿子们互相残杀,到梁朝灭亡时,8个儿子(养子)一个不剩。五代十四帝中,除唐庄宗、周世宗留了几个子嗣外,其余十二位皇帝的子嗣,都被人斩草除根。

枪杆子决定一切的世界,实在太让人绝望了。费尽心机得来的荣华,转眼又成泡影。在这个世界里,没有胜利者,所有人都同归悲惨结局。以兵变从孤儿寡母手中夺了江山的赵匡胤不想再继续这无望的恶性循环。结束它的办法只有一个:建立新的游戏规则,让人们不再凭枪杆子,而是凭笔头子来进行竞争。

因此,宋代政治设计的第一个特点是对武力的全方位防范。

开国不久,赵匡胤就通过“杯酒释兵权”,戏剧性地解除了几位最有实力的将军的军权。接着,他又在制度设计上费尽了脑筋。

在成为皇帝之前,赵匡胤的最后一个职务是“禁军统帅殿前都点检”,也就是皇帝的禁卫军司令。他深知在这个职务上,一个人可以做成什么样的事。因此,宋朝建立后,这个职务被取消了,赵匡胤把禁卫军的最高统帅权一分为三,变成“殿前都指挥使、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分别称殿帅、马帅、步帅,合称“三帅”)”。“三帅”三足鼎立,谁也无法独立掌握禁军。

与此同时,赵匡胤又把军事指挥权和军队调动权分开。就是说,这“三帅”平时可以训练和指挥禁军,但是没有权力调动禁军。调动权归中央最高军事机关枢密院,没有枢密院的正式文件,任何人别想调动一兵一卒,这就从制度上杜绝了军事政变的可能。

赵匡胤从方方面面限制武将的权力,降低武官的地位。他把武将排除在最高权力中心之外,朝廷大事,武官没有什么发言权。为了降低人们对武官职务的兴趣,在宋代官僚制度设计中,文官升官很容易,武官晋升却非常缓慢。武将晋升中比文官凭空多设了许多等级:“(武将)非有奇功殊勋,无因超越,故文臣正郎、员郎各止于三转,而武臣正使、副使必各九转。”(王株《燕翼诒谋录》)因此宋代朝廷之上,武官见了文官,总是自觉低人一等。《宋史·曹彬传》记载,即使是曹彬这样位居枢密使高位的武官,每次在道中迎面碰到士大夫的车马,都会主动地命车夫驶入旁街小巷,所谓“必引车避之”。

除了给武将戴上枷锁,赵匡胤破天荒地给武器也加上了锁链。

开国十年之后的开宝三年,以一条哨棒打下了四百八十座军州的宋太祖颁布了一条意味深长的法令:京都士人及百姓均不得私蓄兵器。他显然不想再有第二个人用哨棒把他的子孙赶下皇位。

赵匡胤的子孙们十分重视祖宗的这条“祖制”。淳化二年(991)、天禧五年(1021)、景佑二年(1035)、庆历八年(1048)、嘉祐七年(1062)、宣和六年(1124)、宣和七年(1125),宋代七次颁布禁止私人藏有武器的各种法律,禁止的地域范围从首都扩展到了全国,武器种类则从兵器扩展到了老百姓生活日用的刀具。宋代南方林木繁密,百姓通常用袴刀(又叫畲刀、博刀、拔刀)来开荒种田。天圣八年,宋仁宗却下诏禁止老百姓再使用这种刀:“川陕路不得造着袴刀。”景佑二年,皇帝又下诏重申此令,并规定,不但使用者有罪,连造刀的人都要严惩:“广南民家,毋得置博刀,犯者并锻人并以私有禁兵律论。”

宋代禁止武器的法令到后来发展到了这样可笑的程度,以至连民间祭祀、社戏时所用的仪仗刀枪也被禁止。《宋会要辑稿·刑法》载天禧五年诏曰:“神社枪旗等严行铃辖,如有违犯,内头首取敕裁,及许陈告。”宣和六年,朝廷又一次强调,带刃的家伙,一概不许使用。朝廷建议说,在祭祀活动中需要仪仗的时候,可以用木头做成兵器形状,贴上锡纸冒充一下。被史书中的刀光剑影吓破了胆的宋代皇帝对武器的提防,已经到了神经过敏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