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零章.拆卸炸弹

顺着这个痕迹,马大犇又看到自己卧室窗台外的墙壁上,有一些被蹬踏过的痕迹。这是七十年代的老房子,外墙是砖结构。这么多年的风风雨雨后,有些地方颜色变暗,甚至长了青苔。连鸟都无法驻足,而却出现了一些被蹬踏剐蹭的痕迹,毫无疑问,那家伙就是从这个地方进入的。

痕迹是从顶楼开始渐渐往下,在自己家楼下,却没有这些痕迹,这说明对方是从天台当起点。于是马大犇又快步爬楼上了天台,很快他就在靠近自己家那一侧的栏杆上,找到了被绳子摩擦后留下的痕迹。

于是这一刻,马大犇就完全明白了对方进入自己家的方式,他是用一长一短两根绳子拴住两头,下降到一定高度后左右调整绳子的长度,将身体挪到窗台边的。这些猜想跟所发现的痕迹完全吻合,这证明马大犇的猜测绝对不会错。

这个线索虽然不能直接告诉马大犇凶手是谁,但是很显然,这家伙有比较强的动手能力和野外能力,甚至是体力。家里的那个炸弹虽然算不上高精密,但是同样的材料交给没有一点专业知识的人来弄的话,也是肯定弄不出来的。而且这人肯定不是第一次做爆炸物,否则他不会有这么充足的信心就会在预订的时间爆炸。

结合这些新发现,马大犇忍不住心里一沉。综合了这些条件后,他能够想到的唯一一个人,就是刘浩。

刘浩几年前就逃走了,这马大犇是知道的。但是同时他也分别从木言几和王雷的调查中得知,刘浩是部队出身,而且是炮兵部队,以一个作战部队的军人素养来说,他完全符合这些条件。只不过刘浩岁数已经不年轻了,他的体力真的足够支撑他完成这一系列动作而不会被发现吗?虽然马大犇心中存疑,但刘浩依然是他认为的最可能的一个人。

再加上王雷曾经说过,当年的爆炸案,刘浩有栽赃给周强的嫌疑,这就意味着刘浩本身是有制作爆炸物的能力的。假设家里的那个炸弹就是刘浩放的,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会让他产生杀害自己的动机,第一就是他知道了自己出卖周强和他暗通警方的事,第二就是他认为自己察觉到了当年的爆炸案是他所为。

然而不管是哪一种动机,都证明着刘浩已经潜逃回国,并且此刻就在本地。

如果马大犇是一个警察,那么此刻必然是一个重大的发现。但是换个角度想,刘浩既然有胆子回来,难道他就没想过会被抓捕吗?如果是马大犇的话,在明知道自己被全国通缉还冒险回来,肯定是因为有不得不回来的理由,以及做好了完全的准备。作为一个退伍军人来说,他是具备很强的反侦察能力的,否则也不会在当初警方刚刚抓获周强的时候,就那么迅速地逃出了国。

一切都说得通了,虽然没有最直接的证据,但马大犇心里认为,十有八九,就是刘浩。马大犇很害怕,也非常紧张。他知道此刻自己不能浪费时间,因为不知道设定的爆炸时间究竟是多久,他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肯定是在自己待在家的这个周末。

于是马大犇转身回到家里,进屋后一句话也没说,装作镇定,抓起桌上的工具箱就回到了自己的屋里。他没有时间去告诉警方自己家有炸弹,万一在警方赶到之前就爆炸了的话,那岂不是太冤枉了吗?他要自己拆掉炸弹,这是摆在他面前唯一的选择。

在此之前,马大犇从来不曾拆过炸弹。不过良好的学识素养告诉他,如果要让一个东西回到原点,就要从最后一步过程开始反推。看着桌上这个炸弹,听着耳朵里那轻微的“咔咔”齿轮声,马大犇决定从最后一步,安装撞针的地方开始。

从原理上看,齿轮的作用是传到力量的。很显然眼前的这个炸弹当齿轮运行到某个程度的时候就会与电池发生导电。电池的电通过电路板和电线会传导给撞针,发生撞击。而撞击需要到的动能,就是那根弹簧。于是马大犇忍住颤抖的双手,用镊子夹起套在弹簧里的撞针,让它处于一个尽可能悬空的状态,然后另一只手用小剪刀,先夹断了弹簧的两端连接线,接着再小心翼翼将弹簧取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