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雨过天青去(第4/6页)

只是,这家伙看起来好像是比朱强师兄还要更加的低调!

……

千挑万选之后,最终,邹文槐为何颖玉接下了几个广告大单。

一款洗发水品牌,一款化妆品品牌,以及由她和周智豫联合代言的运动服饰品牌——都是一签两年,每年代言费数百万的大单子!

当然,这几条广告加在一起,也比不上前几天刚刚谈下来的这个单子!

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在去年推出的“动感青春”子品牌的全国代言!

这个代言,是从去年就开始谈的,最开始对方无比中意由李谦来做这个代言,并为此开出了天价,而且,只要李谦愿意为“动感青春”这个子品牌写一首宣传主题歌,对方同样愿意给天价!

但是,品牌代言的事情,李谦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倒是写歌的事情,他口头答应了下来,答应出下张个人专辑的时候,可以考虑写一首。

于是,既然主题歌的事情李谦答应了,以李谦的地位和水准来说,对方自然是宁可等一下,也不会再另外找人。但形象代言的事情,双方却还是一直都在保持着接触——李谦不愿意接之后,人家一旦退而求其次,可选择的面,突然一下子就大多了,毕竟,要跟李谦有同等级影响力、同时还能代表“青春”这两个字的人,不好找,但比他略逊一筹的,国内娱乐圈还是有不少合适的人选的。

但明湖文化不愿意放弃这样的大单子,邹文槐先后推荐了廖辽、谢冰、王靖雪,实在不行还可以玫瑰力量一起上,但在对方看来,廖辽的形象定位偏成熟,再加上有国际范儿加持,有些高端了,不符合“动感青春”的定向辐射人群的年龄定位,玫瑰力量倒是可以接受,但价钱么……对方就死活不愿意出到那么高!

给李谦的代言费,一开始说一年两千万,李谦表示不愿意接,对方连个犹豫都没打,直接就喊到一年三千万,而且直接签三年!

就冲这架势,邹文槐就知道,只要李谦愿意接,价钱还有的谈!

但是给玫瑰力量的话,谈来谈去,对方最高就给出到三年4000万!多一分都谈不下来了,而且还要求,这里面必须包含李谦为“动感青春”创作并演唱的主题歌的不限次数、不限时间的使用权。而且,对方还有一个附加条款,就是要求合约签订之后的一年之内,玫瑰力量必须重新成团,且出一张专辑,且一年内的全国销量不得低于一千万张!否则,价钱就得打折!

邹文槐很不高兴,他觉得玫瑰力量至少也得值三年5000万!

于是,谈判一时间陷入僵滞!

但翻过年来,《我的野蛮女友》的突然爆红,周智豫和何颖玉这对青春搭档,其中尤其是何颖玉,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就树立了自己“清纯代言人”和“国民女神”的形象,让对方一下子就心动了!

于是,一拍即合!

两年,四千万的代言费!对方有权力以2000万每年的价格,续约一年!

就这么轻松的,大家坐下喝了一杯茶的工夫,直接搞定!

没办法,谁让他俩现在的确是红了呢!

上映不到三周,电影票房已经破亿,而截止到上周末,这部电影一共上映了四周,总计二十七天,在第四周又以2281万的票房顺利拿下周票房排行榜第一之后,累计总票房已经高达13598万!

可以说,下周突破一亿五千万,已经完全不是问题!

也即是说,在过去的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全国上下大约有超过一千万的人次,去观看了这部电影!

而接下来,这个人数有可能会增加一千二百万,甚至一千五百万!

而且调查显示,这一千多万的观影人群之中,年龄在30岁以下的,占到了总人数的83%以上,年龄在25岁以下的,也占到了47%!

这是什么概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