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谈判(下)

接下来对于男性婴儿的会谈是痛苦的,俗话说当婊子立牌坊。大长老不能直说,但又要表达这个意思。李起死咬住协议底线。第一个选择,上官子兰当地生孩子,孩子出生后部族抚养,部族给予上官子兰五百万美金的补偿。至于孩子要认谁为爹,他们不管。第二个选择建立在部族一定要杀死上官子兰的态度上,那李起他们将带上官子兰向美国寻求政治避难。或者是用遗体向S国法院提出诉讼。按照继承法和宗教顺位继承。

大长老表示,他可以发动几个有威望的人出来选举酋长。李起告诉大长老,这样一来就破坏了你们部族的传统。而且有威望的人更希望石油全部开发,七千多人都做富翁。还会有相当部分年轻人离开自己土地,前往欧美国家。这样部族就会名存实亡。

荀宣一边道,最好社会结构就是让上层人富裕,中层人生活优越,底层人生活无困难。这样就可以保证部族结构的完整。所以酋长威望和继承制不能被打破。不能进行选举。而且采用其他一些部族的精英选举,会导致土地分裂等等一系列的问题,会损害上层人的利益。

大长老显然知道这些情况,否则也不会为难上官子兰,目前来说是对方占据优势,而且还有美国政治避难这条退路。见两人都是明白人又死咬底线不放松。于是双方就第一选择进行探讨。第一选择是上官子兰在当地生孩子,孩子交部族,她拿钱走人。这里面有很多细节需要商讨,最重要是李起狮子大开口要五百万,让大长老压力很大。大长老很生气说,不要把我们中东人当凯子。他提出条件,五十万美金。上官子兰产子后,半个月内必须离开S国,并且保证这辈子不能来S国,或者母子相认。

谈判胶着状态,经过一个白天的讨论和还价,大长老晕倒,会议延期。

第二天白天,继续开始谈判。最终达成协议。协议中,上官子兰将通过部族的特定联络人知道自己孩子的境况,以换取和孩子不相见条约。部族一次性支付给上官子兰一百万美金,然后每年支付上官子兰十万美金,直到孩子成年。双方不得采用任何暴力方式,包括上官子兰政治避难等不利于对方的事。最后双方对真主发誓遵守条约。

达成协议后,上官子兰就必须单独跟部族的人走。对方要讲信誉自然没有问题,对方不讲信誉,十个李起也不够人家切菜的。不过,李起手中拽着协议。如果对方不利上官子兰,那协议公布出来,上官子兰的爸爸将成为受益人。上官爸爸无论和某国石油公司一签订协议,石油公司就会和部族对簿公堂。然后就是雇佣民间雇佣军公司,强行开采石油,连购买成本都不需要。所以对方除非脑子不清醒,否则没有必要加害上官子兰。李起电话了自己朋友,一位S国国民卫队的高官,高官表示会跟随这件事。至于回去后,欧阳剑兰派遣了张玫和李瑰来S国负责上官子兰一些事务,还有上官子兰生了一位男婴,那是后话,暂且不提。

……

事情告一段落,李起他们也没有必要前往科威特。至于那几位雇佣军之死……这是雇佣军的宿命。他们的家属能拿到一些抚恤金。不过,欧阳剑兰从荀宣那借了二十万美元,给两位死去保镖家庭各汇了十万美金。李起和荀宣对欧阳剑兰行为不置可否。他们不阻止别人做让良心舒坦的事,也不赞成别人做这样无用功。

回国的飞机是头等舱,中国使馆订的机票。李起还是使用假护照。一路无话回到了中国,飞机在听海机场降落。

几辆警车就在机场内等候,四人下了飞机,李起和米悟被戴上手铐,送上警车。

唐静看荀宣和欧阳剑兰,荀宣笑问:“你敢动我吗?”荀宣才不理会唐静,他没有任何行为违反中国法律,严格来说,四个人都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欧阳剑兰没有被带走,是因为有军车在等她。显然,这个结果是他们各方分析又分析后得出的结论。严格来说,没有人想为难李起和米悟,但是他们要知道真相,和所有事情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