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回家

天颜悦透过车门窗户看着星月的天空,吸引她的并不是几个鸟人,而是那身形如燕子翩然而起的萧秋风,她张大的嘴巴里,很是困难的吐出几个字:“萧大哥——会——飞——”

她此刻的表情,与当初林秋雅一般无二,或者这一刻,她才明白,为什么林秋雅很是肯定的告诉她,只要有萧大哥在,她就不会被任何人欺负。

露丝看着天空,却露出一抹淡淡的微笑,这些人根本就是她故意引来的,不然小小的东欧飞鸟帮,又如何能追查到她此刻的位置。

很久没有看到这个男人的雄姿了,她很是留恋这种感觉,当然,更重要,是她要验证,这个面目全非的男人,真的就是那个她‘最恨’的人。

四个鸟人,被萧秋风斩断了三只鸟腿,剩下那只鸟折了翅膀之后,被一脚踩死,当萧秋风抬起脚的时候,那只鸟只留下一个尾巴还在地面,头已经埋了起来。

没有鸟毛,也没有血,只是几声轻微不闻的惨叫声,这里很快的恢复了平静,等天颜悦从那种惊惶中清醒过来的时候,萧秋风已经劈开了横在路面的树,坐进了车子。

“萧大哥,你、你没事吧!”虽然这是午夜,看得并不清楚,但是幻化的打斗,却比梦更真实,天颜悦双手已经捂在了萧秋风的身上,不停的摸索着。

萧秋风淡淡的笑了一笑,身上凌然的杀气,已经慢慢的转成了平和,说道:“没事,我只是让这吵人的鸟睡一觉而已,他们不会再烦我们了。”

露丝开动了车子,却很是意外的回头看了一眼,见到天颜悦挤在萧秋风的怀里,眸里光芒一动,然后悄然回头望着远方,很是莫名的笑了一声,说道:“原来你喜欢这种青苹果,我还以为你真的是木头呢?”

萧秋风没有解释,但是有些不好意思的天颜悦却解释道:“露丝小姐不要误会,我在萧大哥的眼里,只是一个小妹妹,萧大哥已经有未婚妻了,嫣月姐姐才是萧大哥最爱的女人。”

说这话的时候,天颜悦心里有种酸酸的滋味,但是脸上,却浮现着一种美丽凄婉的笑容,在这个男人面前,她不敢渴求得太多。

虽然她不敢说,也不敢想,但是她知道,她真的已经开始喜欢萧大哥了。

露丝表情很是玩味,很是性感的嘴角,弯弯的翘起,一年不见,这个男人还真是变了很多,似乎成了温情的花花公子,如果不是有些东西无法复制,她还真是不敢相信,这个男人就是他。

不过他的身手,依然凌厉,至少她还是没有办法超越,想到这里,露丝心里很是有些生气,不是生气这个男人比她强,而是气他失踪这么久,让她白白的郁闷好一阵子。

因为她曾经说过,在她没有办法杀死他之前,没有任何人可以对他不利,否则她会一一的帮他铲除。

这一次,车子很是平稳的离开了香港,只到过关的时候,天颜悦才从那种温馨融和的气氛中抬起头来,眼前一切,似乎很是有些陌生。

萧秋风似乎知道他想问什么,已经先开口了:“等一下你就知道了,现在先不要问。”

天颜悦轻轻的点头,好像养成这种习惯,对这个男人的话百分百的依从,手臂又缠住了萧秋风的手腕,把头靠他的身上,闭眸养神,根本一点也不担心。

露丝的车开得不错,很是平稳,大半个钟头之后,在千弯大厦的门口,萧秋风已经让车子停了下来,在这宽大的广场上,还停着三四辆不同的轿车,而在轿车四周,围着六七个像是保镖的健壮年青人。

谁又会想得到,演唱会一结束,萧秋风已经把天颜悦送离了香港,此刻这里已经是深圳的地界了。

“小悦,到了,你现在算是安全了,你看谁来了?”揉醒了眯着眼的天颜悦,三辆小车其中一辆已经打开了车门,一个婉若娇羞的女人,缓缓的走出了身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