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6章 对赌协议(第2/2页)

比如电视台看中了某个电视剧,按照180万一集的独播权买下,一共二十集,那就是2160万人民币。独播权的意思是这家电视台独家放映,其他电视台如果想要转播,就得找这家电视台来购买转播权。而轮播权的意思就是几家电视台一起买这电视剧的播映权,并前后脚放映。

对于电视剧方来说,这是一锤子的买卖,版权卖出去后,收视率好不好,你电视台插播的广告盈利有多少,我管不着,我也不管,你给我钱,我给你电视剧。

这种方式就几家欢喜几家愁了,如果电视台眼光好,瞄准了一个很有潜力的电视剧并以非常低的价格买下来,结果电视剧大火,其他电视台纷纷转播,那这买下独播权的电视台就赚大发了。相传某名字为《武术外传》的电视剧连播了近十年,几乎所有大型电视台都进行了转播,而这电视剧方赚得却不多,当年是几万块一集的价格卖给了帝都电视台,属于一锤子买卖。

自然也不是电视台永远占便宜了,也有一些电视台眼光走歪了,高价买下一些垃圾剧,结果收视率低,广告商纷纷弃之,赔得裤衩都掉了的比比皆是。不过这种情况再怎么赔,电视剧方是不赔的,因为钱他们已经到手了。

所以,为了避免出现在这两种情况,如今出现了一个新的合作模式:对赌协议。

对赌二字顾名思义,要赌。

赌什么呢?

赌收视率。

比如《微微》这部戏现在要卖给电视台了,电视台认为星光集团是一家新秀,所以顶多给你的电视剧40万一集,可星光集团觉得不妥,毕竟这部戏是精品剧,投入了大量的成本,40万一集铁定亏了,起码得120万一集,那如此这般,双方协商无效,所以就进行“收视率对赌”。

你的收视率能到3个点,那我就给你120万一集,如果你的收视率没到这个点,那不好意思,40万一集。

这就是对赌协议。

“你接下来是卖给电视台独播权,还是轮播,还是签对赌协议啊?”林导问道。

这三个方向,决定了《微微》这部戏盈利的大头:卖版权。

一部电视剧拍到了后期,到了收网的时候了,有时候电视剧大火可不代表片方大赚,大火的《花千骨》,片方可是亏得要死,这里面水深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