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2章 “焦头烂额”(第2/3页)

再加上“人命关天”的传统,在老百姓看来只要是命案公安必须破,要是破不了就是没本事,甚至不作为,是渎职。

丈夫办大事要紧,她不再耍小脾气,拍拍车门:“去吧,路上开慢点,晚上要是回不来打个电话。”

“主要是看材料,应该不用熬夜。”

韩博笑了笑,把车倒出小院,匆匆赶到市局。

刑警支队会议室里坐满人,桌上堆满案件材料,不光“老帅”在,法制支队段庆辉支队长也在,神情一个比一个复杂,因为接下来要办的事很憋屈很窝囊。

“韩支队到了,开始吧,今天先研究第一起。”

“老帅”点上根香烟,示意重案大队长介绍案情。

全市过去几年发生过几起大案,在座的大多知道,韩博刚回来一年多,不太清楚,可以说是专门给韩博介绍的。而崔局之所以让韩博参加这个“专家会诊”,并非因为他会破案,而是因为他既会破案又懂法律。

“是!”

王大清清嗓子,捧起材料念道:“1999年9月22日,南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群众丁国良报警,居住在南州市芦花镇湖滨村的其兄丁国财被其嫂陶玉玲毒死在家中。接警后,刑警大队迅速赶到现场,开展侦查工作。”

“陶玉玲,女,47岁,小学文化,在亲属追问下,她承认投毒杀人。由于跟丈夫长期闹家庭矛盾,于9月20号下午4时许,在其丈夫丁国财喝的菜汤里投入‘万灵’苍蝇药,将丁国财毒死在家中,然后伪造丁服毒自杀的假现场。”

“侦查员于22号晚9时传讯陶玉玲,陶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同时,侦查人员收集了16份证人证言,对陶玉玲供述的主要犯罪事实进行了印证。10月12号,陶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当时的南州市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0日,当时的南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南州区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分局局长、南州分局刑侦副局长、刑警大队长全在,听着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案情,看着“老帅”、“少帅”及法制支队领导欲言又止,想开口又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女嫌犯先是在被害人亲属追问下承认杀人,被公安机关传讯之后一样承认杀人,这个案子应该不会搞错。

韩博糊涂了,很难相信这么多人会坐在这儿研究这个案子。

谜底很快揭开了,王大下意识看了一眼分局领导,话锋一转:“由于被害人亲属是丁国财被害后两天才报的案,犯罪现场已被破坏。因此,刑事技术人员没有进行现场勘查。9月25号,在陶供认犯罪事实之后,法医在殡仪馆对被害人尸表进行检验。全身没发现明显损伤,排除了机械性损伤导致死亡的因素,没有做病理检材提取,仅提取了胃内容物、部分胃腔组织和7ml尸血,拍摄了尸体的颜面部照片。同年12月28日,省厅刑事技术检验报告结论:死者胃内容物及尸血中均未检出常见毒药成分!2000年1月18日,我市局技术大队法医吕静晨同志应南州市局请求,对检验鉴定结果进行过分析。老吕认为从案情上看,死者丁国财喝了有毒的菜汤,对胃内容物及尸血均应检出毒物。但尸体解剖时,被害人已死亡超过60小时,且尸体中度腐败,食物中药物浓度小,可能是未检出的原因。”

明白了,问题出在死因上。

人怎么死得你都没搞清楚,检察院当然要打回来,对他们来说这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正如韩博预料的一样,王大拿起一份材料:“检察院送达补充侦查通知单,同时送达《陶玉玲故意杀人案退侦提纲》,提出,案发现场装‘万灵’苍蝇药的药袋是否提取?药袋是否残留有药?如有药应化验出是什么药?是否能毒死人?提出应提供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应提供尸检照片。同时提出化验报告中未检出常见毒药成分,应排除其它死因的可能性。总之,在这些情况没搞清楚之前,不具备起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