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露脸(第3/3页)

韩博从包里取出一份703的规范,一脸严肃说:“美国发生的辛普森杀妻案中,辛普森的律师团就是以现场取证的警官取证时没有按操作规定戴橡胶手套、让技术级别不够的助手操作取证、血样没有及时送检、在高温车内放置过久无人看管等问题,质疑警方的采样。认为采样人员可能用从被害人尸体上获取的血样,替换了从辛普森家里采集的血样,从而为辛普森最终获得无罪释放起到决定性作用。”

这个案子太有名,新闻联播里报道过,领导们纷纷点头。

“第二,其实不是我的观点,是专家们的观点,他们认为必须统一DNA鉴定技术质量控制标准。我们去做鉴定的实验室在计划、组织与管理、人员、设施、证物管制、有效性确认、分析步骤、仪器之校正与维护、鉴定报告、审查、准确度测试、矫正措施、查核以及实验室之安全等,均有全面的规范措施。”

“第三点正是我们即将要做的,对DNA鉴定技术不能盲目轻信。”

一位领导糊涂了,举手问:“小韩所长,你刚才说这个技术错不了,现在又说不能盲目轻信,那这个技术到底是信还是不能信?”

刚才说的是技术问题,现在说的是一个法律问题,领导显然被绕晕了。

韩博笑了笑,耐心解释道:“报告陈副局长,我学过一点法律,我个人认为对DNA鉴定结论,应与其它任何形式的证据一样,同样要依法查证,只有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换言之,DNA证据与其它所有的证据一样,只不过是说明事实真相的各种证据的一种,只有在这种证据与其他相关证据建立了必要关联的前提下才有意义。要是忽视其他证据的证据关联性,只相信DNA证据具有出罪入罪的决定性功能,并期待DNA证据能说明所有的犯罪事实真相,那无疑是过度夸大DNA证据的证据价值。”

周正男微微点头,显然被说服了。

张局乐得心花怒放,不禁笑道:“刘检、周检、陈院长,我们公安局不全是大老粗,不光有秀才,也有韩博同志这样能文能武的高素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