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哗然(第2/3页)

已经得道了尹修的示意和授权,律所立即就展开行动,直接向一家家没有按照仙姿要求去办的媒体发去了律师函。

尹修已经给了律所明确的指示,不用在意花费多少时间、精力和金钱,只要有任何一家转载的媒体没有按照仙姿的声明进行公开道歉,以及最初发布负面新闻的几家媒体没有进行赔偿的,就全部一个不落的直接起诉。

至于这件事最终会闹成什么样,是否会掀起什么风波之类的,尹修不在乎。仙姿也同样不在乎。

甚至,这次事情也未必就一定对仙姿没有益处。

这年头无论是人也好,还是一款产品也罢,重要的是火不火,出不出名,而不是怎么火,怎么出名的。

仙姿上一次与曼诗日化的官司让仙姿的知名度在国内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但也还达不到与那些真正著名的品牌相媲美,路人皆知的地步。

这一次的风波或许能够帮助仙姿达到这一点也不一定。

只要仙姿的知名度是切实的提升了上去,那么就没什么必要去过于在意是通过怎样的渠道和方式提升上去的。

何况,靠着大规模打官司提升自身的知名度怎么说也算不上‘黑’点,可不是要比那些靠着‘自黑’,甚至是故意用一些恶俗低劣,哗众取宠手段爆红的人或产品强得多?

以仙姿产品的显著效果,只要知名度上去了,就算只有极少一部分的消费者抱着好奇的心态试着买一瓶回去试用,在感受到了仙姿产品的强大功效后也必然会成为仙姿的忠实客户,甚至会自发的‘安利’身边的其他人使用仙姿的产品……

这一点是很难因其他因素而改变的。

谁让市场上可没有第二个品牌的产品能够与仙姿的养颜丸和祛疤液功效媲美。根本就没有任何真正意义上的‘竞争者’。

仙姿所需要做的其实就是不断地把产品铺开,将市场给圈进自己的后花园罢了。

所以,仙姿的做法固然会得罪很多媒体,也是注定得不偿失的官司。甚至会为此付出巨大的诉讼投入。

但是,往好的一方面去想,只要稍加引导运作,未必不能从中间接获益。

至少,打广告的话可不也得投入广告费吗?

而且,媒体的节操……媒体有节操吗?

就算仙姿如今再如何跟那些媒体交恶,只要仙姿有‘新闻’,能够提供关注,提升流量,带来效益,那么媒体绝对不会因为与仙姿交恶就不报道关于仙姿的新闻和消息。

就算是他们一边正在跟仙姿打官司,只要仙姿的‘新闻’有价值,那么他们也肯定会毫不犹豫的进行报道登载……

媒体固然称得上是‘无冕之王’,但同时也是最没有节操和下限的一个群体。

仙姿与其交恶或许会在某些时候被这些媒体或明或暗的黑一把,穿穿小鞋,对公司的整体形象会有所影响,但如果不在乎这些的话,那些媒体也拿仙姿没辙。

仙姿同时给数十家大大小小的各种媒体发律师函的事情很快就引起了轩然大波,至少在那些整个媒体圈中是轰动之极的。

似乎还从未有人如此大手笔的给这么多家媒体发出律师函!

那些媒体也没想到仙姿竟然还真敢这么做,一片哗然之余也感到惊怒交加。

一项自诩‘无冕之王’的媒体们何尝有过如此境况?大大小小几十家媒体同时被一家公司发了律师函……它这是真的要跟这么多媒体做对结怨吗?

难道它就一点都不顾忌同时得罪了绝大部分媒体的后果?

很多人都完全想不通仙姿为何要这么做。明明大部分媒体都已经可以说是服软了,毕竟他们都已经把有关于仙姿的负面消息报道给删除了。

但仙姿还是这么做了。似乎完全不顾后果的撕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