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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演福尔布鲁克太太演得也很好,”我说,“现在回想起来,好像稍有点过火。但当时真把我蒙住了。那顶紫帽子,跟金发很搭,但戴在一头棕色乱发上简直没法看;脸上的妆化得一塌糊涂,好像一只扭伤的手腕在黑暗里乱抹的;还有神经质的怪异举止。都很好。而当你那样把枪放到我手上时——我深信不疑了。”

她傻笑两声,把手塞进外套深深的口袋里。她的脚跟敲着地板。

“可你干吗要回去呢?”我问道。“大白天的,干吗要在上午冒这个风险?”

“所以你认为是我杀了克里斯·莱弗瑞?”她轻声道。

“不是认为。是知道。”

“我干吗还要回去?你想知道这个?”

“说真的我并不在乎。”我说。

她笑了。尖细、冰冷的笑。“他拿走了我所有的钱,”她说,“榨干了我的积蓄。掏得一干二净,连钢镚儿也不放过。所以我才回去的。根本没有风险。我知道他的生活习惯。其实回去才更保险。比如说,帮他把牛奶和报纸拿进屋。碰到这种情况,人们会乱了方寸。我不会,我不懂为什么要乱。只要方寸不乱,就会保险得多。”

“知道了,”我说,“那么你肯定是前一天晚上打死他的。这点我早该想到,虽然也没啥要紧的。他当时在刮脸。但一脸黑色络腮胡又交了女朋友的人有时候是临睡前刮胡子的,是吧?”

“有这个说法,”她几乎是欢快地说道,“那你下一步究竟准备怎么样呢?”

“我还真没见过像你这么冷血的小婊子,”我说,“怎么办?当然是向警方告发你。我会很乐意。”

“我看不见得。”她提着嗓子一个字一个字说道,简直要哼起歌来。“你搞不懂我为什么给你那把没子弹的枪。为什么不呢?我包里还有一把呢。你看。”

她的右手从外套口袋里伸出来,用枪指着我。

我咧嘴笑了。也许称不上世上最真挚的笑容,但笑了是不假的。

“我从来不喜欢这种场面,”我说,“侦探跟凶手狭路相逢。凶手拔出枪,指着侦探。凶手把悲伤的故事一五一十说了出来,打定主意,说完就要取侦探的性命。就这样浪费了许多宝贵的时间,哪怕到头来凶手真的杀了侦探。只是凶手从来不会这样。总会碰巧有什么事让凶手杀不成侦探。神仙也不喜欢这场面。他们总会想办法搞破坏。”

“可这一次,”她柔声道,起身轻轻踩着地毯向我走来,“让我们来点不一样的吧。就当我什么都没跟你讲,什么都没发生,让我真的杀了你?”

“我还是不喜欢这场面。”我说。

“你好像并不害怕嘛,”说完,她慢悠悠舔了舔嘴唇,非常轻柔地走向我,地毯上听不到一点脚步声。

“不害怕,”我撒谎道,“三更半夜的,那么安静,窗还开着,枪一响动静就大了。跑到街上要好一段路,你枪法又不行。你可能会打不中我。打莱弗瑞时你就偏了三次。”

“起来。”她说。

我站了起来。

“这次太近了,不会打不中。”她说。她把枪口抵住我的胸膛。“你看。这下就不会打不中了吧?现在别动。把手举在肩膀两侧,一动都别动。只要你动一点儿,枪就会走火。”

我把手举在肩膀两侧。我低头看了看枪。我的舌头有点打结,但还能动弹。

她的左手在我身上摸索了一阵,没找到枪。她放下左手,咬了咬嘴唇,注视着我。枪口嵌进我的胸膛。“现在你得转过身去。”她说道,礼貌得像个帮你量尺寸的裁缝。

“你做事总有点欠缺,”我说,“你显然不太会玩枪。你离我太近了;还有句话我本来不想说的——可还是新手的老问题,保险栓没开。这件事你也忘了。”

于是她开始两件事一起做。一边深深后退一步,一边用拇指摸保险栓,眼睛则始终没离开我的脸。两件事都相当容易,一秒钟就能做完。但她不喜欢我来指手画脚。她不喜欢我的思想凌驾其上。这短暂的困惑颇令她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