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猎鹿(第2/3页)

除了浣熊之外,蒋海还看到远处,还有不少的狐狸,因为北美大型肉食动物,几乎已经灭绝的关系,狐狸在森林里面的地位,目前有些尴尬。

按着科研人员的估计,现在这片森林里面,最大的肉食动物是熊,但熊太笨,目标太大,而且因为是杂食性的,还不擅长伏击,跑的虽然不慢,但除了比人忆之外,其实大部份的动物,都要跑的比它快,同时在更容易抓的鱼、更容易获得的水果,蜂蜜的面前,抓鹿什么的吃,明显是不合适的,所以在熊的食谱里,抓动物明显有些得不偿失。

而除了熊之外,因为山狮,北美狮和北美灰狼的消,这一代的顶级掠食者就不见了。

最厉害的肉食动物是狐狸和郊狼,而郊狼你说它是狼,但其实它比华夏田园犬也大不了多少。

对于鹿啊,野猪啊什么的来说,狐狸和郊狼过来,那就是来送菜的,跑也跑不过,打也打不过,你追,我给你面子我就跑两步把你甩开,不给你面子转过头,说踢你就踢你了。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狐狸什么的地位真的很尴尬,就像是现在,鹿群占着最好的一片地域喝着水,而身为肉食动物的狐狸,却远远的躲在另外一边喝水,画面还真是很不和协。

“这回不错,蒋,有哪只是你看中的吗?”看着面前的鹿群,保罗舔了舔嘴唇,这一次的鹿群可不止是一群,而是好多群,刚才见过的白尾鹿就有三群,还有两群驯鹿,两群驼鹿,一群麋鹿,可能是因为蒋海中午的时候帮大家解决了最大的食物的问题,所以保罗先向着他问道,听到保罗的话,蒋海也观察起了面前的鹿群,他一眼就看中了一头驼鹿。

不是因为这个鹿的鹿角有够大,而是因为这个鹿够肥,相比于弄些鹿角回去做装饰,蒋海还是更期待尝一下鹿的味道,算起来他还没有吃过鹿肉呢。

“我要那一头!”顺着蒋海的手指看过去,保罗不禁有些意外,原本他以为蒋海会选择那只白尾鹿中的鹿王,或者是麋鹿里面最大的那一头,但不成想,他竟然选择了一头驼鹿。

“呃,好吧……”一般来说,北美的人是不太会打驼鹿的,因为这种鹿本身长的很难看,那鹿角更难看,你说它是鹿,还不如说它是马呢,长的就跟马长了角似的,很难看。

不过蒋海都说要这头了,这边的保罗也不好说什么,只是告诉蒋海,先瞄准,等会儿分配完了,再一起开枪,要不然会把对面的动物吓跑的。

随后保罗就去询问了其他人的目标,这些人都不是第一次来,打猎的规矩他们自然也是懂的。

虽然在这一片山脉地区,鹿的数量很多,但打鹿的话,也是要本着打大不打小,打公不打母的原则来打,鹿也是群居动物,一头鹿王,享有着几头,甚至十几头,几十头的配偶。

杀了一头鹿王,并不会对鹿群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因为很快,就会有新的鹿王出现。

反而是杀了母鹿之类的,打击的会更大一些,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些人挑选的都是成年的鹿。

不多时,众人就已经分好了各自的鹿,也把各自的武器拿了出来,瞄准对面的鹿群。

“万,吐,斯瑞,FI尔!”在各人都示意自己已经准备好后,保罗也小声的嘀咕了起来。

随着他那句开火一出口,瞬间略有一些参差不齐的枪声,在这一片草丛当中直射而去。

虽然枪声有些参差不齐,但子弹发出的声音,也就是在那零点几秒之间。

鹿的反应速度东可谓不快,但想要跑的过子弹,那可就难了,随着砰砰砰砰的枪响声,小溪岸这的鹿群算是倒了大霉了,十三头雄壮的公鹿,几乎在第一时间身子一歪,倒在了血泊中。

而听到枪响,其他的生物和剩下的鹿,也没有时间和心思去管这些倒在血泊当中的鹿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