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关于小说里面的结婚

以下是《日本民法典》关于结婚的说明:

第七百三十四条:(近亲结婚的限制)

直系血亲或三亲等内的旁系血亲不得结婚。但是,养子女与养方的旁系血亲间,不在此限。

第七百二十六条:(亲等的计算)

(一)计算亲属间的世数而定。

(二)旁系亲属的亲等,由计算其亲等的一人或其配偶开始,溯至同源的始祖,再由该始祖开始,跟至计算亲等的另一人,依其间世数而定。

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

顾名思义,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来源于古代罗马法,实际上是来源于古罗马后期的法律,后被大陆法系国家所承继,现在是使用最为广泛的亲等计算法。它将直系和旁系的亲等计算分别处理,所以在表达时一定要说明是直系亲还是旁系亲(包括血亲和姻亲)。具体的计算方法是:

直系血亲以一代间隔为一亲等。比如己身和父母是直系血亲一亲等,和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直系血亲二亲等,和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是直系血亲三亲等;和子女是直系血亲一亲等,和孙子女、外孙子女是直系血亲二亲等,和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是直系血亲三亲等。其他各代依此类推。

旁系血亲计算的特点是“代次相加”,所以我们可以将它称为“相加法”。计算时首先要找到双方共同的最近直系长辈血亲,然后可以按代次间隔单向计数累计,也可以双向计数后相加。举例来说:己身和兄弟姐妹的共同直系长辈血亲是父母。如果按照单向计数的办法计算,己身到父母是一亲等,再由父母到兄弟姐妹,累加就是旁系血亲二亲等。如果按照双向计算,己身到父母是一亲等,兄弟到父母也是一亲等,二者相加也是旁系血亲二亲等。再举例说,己身和堂侄女,双方共同的直系长辈血亲是己身的祖父母、堂侄女的曾祖父母。单向累计,己身到父母是一,再到祖父母是二,再由祖父母到叔父是三,再由叔父到堂兄是四,再由堂兄到堂侄女是五,己身和堂侄女就是旁系血亲五亲等。如果双向相加,己身到祖父母是二,堂侄女到她的曾祖父母是三,二者相加也是旁系血亲五亲等。需要注意的是,按照罗马法亲等计算法,旁系血亲永远没有一亲等。

姻亲亲等的计算比照配偶的血亲,比如丈夫和其父母是直系血亲一亲等,妻子和公婆就是直系姻亲一亲等;丈夫和其兄弟是旁系血亲二亲等,妻子和丈夫的兄弟就是旁系姻亲二亲等,其他类推,反之亦然。

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

寺院法亲等计算法来源于中世纪欧洲的基督教教会法。至今仍有一些受宗教影响较深的国家采用。不管是血亲还是姻亲,它同样严格区分直系和旁系。

在直系血亲属计算上,寺院法亲等计算法与罗马法亲等计算法完全一样,无论是长辈还是晚辈亲属,都是以一个代次为一亲等。

对旁系血亲亲等的计算,寺院法亲等计算法的特点是采用比较选择的办法,实行“等者从一,不等从大”的原则。计算时首先要找到双方的共同最近直系血亲,然后分别向上数,如果代次相同,就按这个代次计算;如果代次不同,取较多的代次。举例来说,己身和兄弟姐妹共同最近直系血亲是双方的父母,由己身到父母是一代次,由兄弟姐妹到父母也是一代次,己身和兄弟姐妹就是旁系血亲一亲等。再举例说,己身和侄子共同的最近直系血亲是己身的父母,侄子的祖父母,由己身到父母是一代次,由侄子到祖父母。(己身的父母)是二代次,二者比较,按照代次多的计算,己身和侄子就是旁系血亲二亲等。

姻亲亲等的计算同样比照血亲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