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2章 立法治本(第2/2页)

方黎插话道:“我们有纪律检查机关,监督国企的领导干部。”

刘伟鸿笑了笑,说道:“官商勾结,是双方的问题。我们仅仅只盯住干部这一头,对商人这一块放任不管,肯定是不合适的。而且,我们还必须要将另外一种情形考虑在内。”

“什么情形?”

方黎马上盯着问了一句,反正是密室相谈,方黎倒也不在乎自己是不是僭越。因为他对洪老总的性格,相当的了解,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说什么话。

“那就是官商并未勾结,仅仅只是不法商人在想法侵吞国有资产。经过在辽中这么些日子的调研考察,我发现,辽中很多国有企业的负责干部,普遍思想比较僵化,很多人的思维模式,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对于目前的市场化,基本是两眼一抹黑。说白了,对于现在很多的市场运作手法,他们根本就不懂,像个固执的老农民,坚守着自己的老观念,一点都不知道变通。以这样的思维方式,这样的眼光见识,和社会上那些快速崛起的商人们打交道,我们的国企领导人,一上来就处于全面的劣势,很容易被不法商人牵着鼻子走,甚至连丝毫还手的力气都没有。搞不好整个企业都已经变成私人的了,他还没搞明白这中间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所以,对于国企领导干部的行为,我们要进行明确规范,对于不法商人的行为,也一样必须要进行明确规范。谁违反了法律,侵吞了国有资产,就严厉处罚谁,绝不含糊。惟其如此,我们的国企改制工作,才能真正的走上正规化的道路。因此,我强烈建议,就国企改制工作进行专门的立法探讨。争取尽快出台一部法律,至少是要出台一部行政性的法规,作为行为规范和约束。”

说到这里,刘伟鸿轻轻一挥手,加强了语气。

洪老总不置可否,望向方黎,问道:“方黎,你的意见呢?”

方黎双眉微蹙,沉吟着说道:“首长,我认为,刘局长的意见有一定的道理。他所说的这几种情形,根据我们国资办这几个月在全国的调查了解来看,确实是客观存在的,是有必要进行规范和约束。不过,我也有两点疑问。”

洪老总的点头:“你说。”

刘伟鸿也挺直了身子,很认真地望着方黎。

“第一点,就是立法的前提,是否已经成熟。众所周知,立法是很严肃的事情,必须建立在全面调查和充分酝酿的基础之上。不然,制定出来的法律,就是没有基础,脱离实际的。或者根本执行不了,或者执行起来难度很大,基本上就变得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了。全国范围内的国企改制工作,也就是在这两三年之内开始进行的,我们国资办,今年年初才成立,迄今也就是半年左右的时间。这个时候,要制定一部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会不会太仓促了?”

方黎缓缓说道,脸色凝重。

“第二点,国企改制,势在必行。这个前提是必须肯定的。不改,就没有出路,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还必须快改,慢不得。因为市场不等人。如果我们动作慢了,跟不上市场的步伐,很多国企根本就挺不过去,可能没等我们的法律法规出台,就已经被市场淘汰了,到那个时候,我们的规范,就失去了意义。所以,我有点担心,如果我们搞这样的一个法律法规出来,会不会束缚了国企改制的热情和手脚?打击大家的积极性,搞到后面,就改不下去了!”

“嗯,你这两点顾虑,也有一定的道理。”洪老总缓缓点头,脸上露出了深思的神色,稍顷,眼望刘伟鸿,说道:“你怎么看?”

刘伟鸿说道:“第一点,我认为没有必要太担心。毕竟我们的国企改制已经进行了两三年时间,各种各样的漏洞,基本上也都展现出来了。针对这些漏洞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我看问题不大。当然,方主任说得对,立法是很严肃的事情,必须要经过细致的深入调查和全面酝酿。我是这么考虑的,如果正式立法有一定的困难,国务院可以先出台行政性法规,至少要出一个有约束力的文件。不规范,放任自由,继续摸着石头过河,我们的国有资产流失,就没办法控制。这是造成社会不公平现象的源头之一,必须要充分重视。至于第二点,这就涉及到一个轻重缓急的问题了。这个强制性的法规或者文件一出台,确实有可能对各地改制工作的积极性造成一定的影响。不过我认为,相比而言,公平应该是放在第一位的。因为这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领域的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对于我们整个社会来说,唯有公平,才能让群众理解并且支持政府的行为。至于积极性,只要我们坚持进行鼓励和正面的引导,总是能够保持下来的。而且市场的客观情况,也会逼迫他们进行改制。所以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国企改制,必须首先从制度上,法律上进行规范。不能放任自由,随心所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