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三章 纹身(中)(第3/3页)

不过以秦风的目光来看。这玩意的确很稀罕。

因为它不是现代的钟,也不是民国时期的,如果秦风没看错的话,这个钟应该是乾隆时期外国的贡品,放到现在也算是很珍贵的文物了。

“家族中有不少外界的物品,秦老弟。等你突破了化劲,这些东西都不算什么的……”

秦兵还没忘诱之以利,在他看来,秦风纵然是个练武奇才,但生长在山林里。能有多少见识?拿出一些好东西就能让他看花了眼睛。

“嗯?大哥,飞鹰到了……”

秦兵话声刚落,院子里忽然响起一阵翅膀的扑棱声,听到这声音,秦山连忙站起身出了院子。

“辛苦你了!”

等秦山进到屋里的时候,在他的肩膀上,赫然落着一只鹰隼,从那鹰隼腹部下面解下一个小包后,秦山将手里的一块生肉塞到了鹰隼的嘴边。

“大哥,东西都在这了。”

秦山将那小包裹放在了桌子上,走到门边将手一扬,那鹰隼顿时振翅飞出了院子,在夜色中不见了踪迹。

“这种通讯方法倒是有些像蒙古人啊?”看到那极具灵性的鹰隼,秦风忍不住赞了一句。

外八门里不乏驯养鹰隼的手法,不过一来好的鹰隼难求,二来现代人也不需要打猎,更是伸手就有电话,根本就用不上鹰隼的。

现在玩鹰的人,都集中在了国外。

中东地区某些国家的富豪们,曾把拥有猎隼的数量和级别,作为自己权力和财富的特殊象征,在沙特,一只最好的猎隼的价格,最高可以卖到几千万人民币。

“就是从蒙古人手上学来的。”

看出了秦风对鹰隼的兴趣,秦兵解释道:“家族里一般的信件,都是用飞鸽传书,特别重要的才用鹰隼,这玩意可精贵着呢,家族里一共就驯养出了五只来……

不过秦风兄弟你要是喜欢的话,我可以让人帮你驯养一只,而且是最好的金头猎隼,保证你满意……”

“那就多谢秦兵大哥了。”

秦兵的话很好理解,鸽子一般飞的都不是很高,很容易就被人打下来,而且天敌很多,让它携带重要信件的话不是很保险。

不过鹰隼就不同了,它本就是天空之王,在这个缺少火器的时代,一般人是拿它没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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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