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陈酒(第3/3页)

把这些白酒股价为200万的话,黄文斌的股票能分到一百五六十万。他能忍受平白无故丢了五六十万吗?这当然不行,于是他拿出两个文件来,第一个文件就是把这批“用木头箱子装着的未知货物”,向古玩斋陈胖子换了一个明朝花瓶。第二个文件就是他卖了一个唐朝铜镜给陈胖子,陈胖子没钱只好把一批白酒抵给黄文斌。

陈胖子早就已经签名了,黄文斌填上箱子数量,也签上名,写上日期,这两份文件就正式生效。现在这批老酒正式属于黄文斌了,谁来了都找不到破绽——糖烟酒公司卖给陈胖子的是木箱,陈胖子和黄文斌交换的是一批瓶装白酒,谁也没证据说这两样东西有什么关联。

就算有关联,这两个交易也是什么毛病都没有,在法律上是成立的。货物都有保质期,就算是白酒,放了几十年,不检验过谁知道坏了多少?谁知道价值多少?拿去换古董,又有谁说一定是亏本交易?

至于陈胖子又把酒卖了给黄文斌,这是他们两个自然人私底下的交易,谁也没法子说黄文斌是以权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