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原来是姹紫嫣红,烟雨朦胧,如沐春风(第2/3页)

“当然,这家伙蠢萌蠢萌的,自持清高而且死要面子,再加上他那么厉害。要是不忽悠瘸他,我都觉得对不起自己。”

“啊?我没太明白……”思远的脑子有些糊涂:“什么跟什么?”

千若撅着嘴,眼睛看向天花板:“你知道吧,小时候我和我哥有一个共同的梦想,就是当降妖伏魔的游侠,白天路见不平、晚上捉鬼降妖,不过你知道,我们哪能碰到什么妖魔鬼怪啊,所以最后我哥当了警察,我去当了法医。只能变相的完成小时候的梦想其实是很悲哀的好吗,现在一个大好的机会放在这,为什么不争取一下?”

思远沉默了片刻,面色凝重的对千若说:“英招说,只要是成了精的狐狸都是七巧玲珑心,你以为我们这水平能骗的了他?不要玩火,会死的很惨。”

“谁说咱们要骗他了?你真是太极端了。”千若站起身,大大咧咧的拍了拍思远的肩膀:“这事交给我了,等会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不是说要去接你爸么,快去吧。”

论智商,十个思远捆一块也抵不住一个千若,既然她都这么说了,那思远也没什么好说的,默默的收拾完之后,跟大狐狸打了声招呼就准备出门。

“慢,孤没许你走,你怎就自作主张。”

“今天要是我不走,你也甭吃我了,我爸肯定当场打死我。”

“怎可能,自古虎毒不食子,你家父亲难道比虎更毒?”

“如果让他误会我跟孙老板家的规矩谈恋爱的话,我觉得他肯定比虎毒。”

“凡人就是麻烦。”大狐狸扭头看着千若:“女娃娃,你方才说什么?”

千若这时已经换好了漂亮衣服,来到了门口:“我带你去买漂亮衣服,狐狸大人。你老穿这么一身可不行。”

“孤觉得这样甚好。”

“别闹。”千若二话不说拽起大狐狸就往外走,而经过思远身边时,她俏皮的朝思远眨了眨眼睛,示意他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看着千若带着大狐狸离开,思远这才长出一口气,抬眼看了看表,发现离约好的时间已经只剩下不到半个钟头了,这要是迟到的话,那自己那个时间看得比命重的老爹说不定得当着孙总的面给自己两巴掌。

穿上略微正常的衣服并洗了把脸来掩盖满脸的倦容之后,思远戴上头盔就骑着他那小电驴一路奔向了和孙总约定的地点,而在经过三十分钟的长途跋涉并四次差点被大货车碾压以及差点撞倒一老头还顺便碾死一条四脚蛇之后,思远才风尘仆仆的来到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饭馆。

其实思远很诧异的,按照常理来说,孙总这种土豪级人物,怎么都不可能请人在这种地方吃饭,要知道丢人可是丢他孙大炮的脸。像他这种平时恨不得把奔驰车标当出租车标灯挂车顶上的人,在这么低调的地方吃饭,显然是有诡异。

走进约好的包厢,思远当时就愣了,因为包厢里除了自己老爹和孙总之外,还有一个昨天明明还干巴巴的女孩——林林。

这个家伙真的很神奇,昨天思远从医院离开的时候,这家伙还像个干瘪的热水袋一样软趴趴的贴在床上,可今天再见,只是相隔了不到二十四个小时,她居然丰腴饱满的坐在那里温婉如花的给两位长辈倒酒。

“哟!来了啊。坐下坐下,别那么拘束,都是自己人。”

孙总见思远到场,连忙拉开自己身边的凳子让他坐下,然后笑眯眯的对思远的老爹说:“老齐啊,你就是想不开,那个国营破机械厂眼看就倒闭了,你这车间主任有什么意思?你那钳工技术可是远近闻名的,都说多少次了,到我这来干,你怎么就不同意呢,我马上要开一个机械加工厂,直接让你当厂长。”

思远转头看着自己老爹,低声喊道:“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