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节 天意无常

叶枫坐在房间里面,嘴角还是笑,但是目光已经望向了很远的地方,对面是面墙,不过他的注意力显然不是那面墙。

思想有多远,人就走多远。

他的思想这一刻,完全沉湎在回忆之中,可以说是倒退几十年。

他一直都很难想象四叔以前的生活,那离他钟鸣鼎食的生活实在相差太远。可是经过了这三年来的磨练,他的足迹从南到北,从北再到南,他终于发现看似成熟的自己,其实很幼稚。

那些年间,他莫名其妙地想要北上,去看看那个千里冰封的城市,无疑也是潜意识在作怪。

张发财也在笑,他的目光有些诧异,但他的目光在叶枫的脸上,并没有停留太久的时间,他并没有望向那面墙,他扭头望向了窗外,那里繁星点点,灯光灿烂,很是辉煌的夜景。

澳门的夜无疑也是美丽的,不过那种美丽却是有灯火的点缀,而并非本身的色彩。这是不是和叶少一样的性质,张发财如是想着的时候,又斜睨了叶枫一眼。

叶枫的思想显然还是柳絮一样,飘摆不定。

四叔白城从那一刻起,变成了沈门的一分子,他的真名已经不为人知,他也成为沈门的中流砥柱。

沈爷的威严全部由他们来维持,他们来代表。

他们四人实在是这二十年来,很多波涛暗涌的发动源泉。但是不知道沈爷,不知道花叶金白四人的还是很多,很多。沈门的风光,表面上,是隶属很多人。

张发财就是很多人中的一个。虽然很多人都只觉得他很神秘,他的生意做的很精,却不知道,他也是沈门的一分子。

叶枫斜睨了张发财一眼,看到他望着窗外,若有所思,心中一动,他在想着什么,他是不是也在研究着自己?

张发财虽然是父亲一手栽培出来,但是他心机也深,他对门内四兄弟都很恭敬,就算对白城也是如此。他到底想什么,现在也很少有人知道,叶枫想到这里,摇摇头,苦笑了下,不再去想张发财。

如果张发财按照分类,也算沈门的一分子,那么,沈孝天也应该算是很多人中的一个。

机遇向来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沈门选择的代表有很多,不过这些人无一不是有某些方面的天赋。这些人也不扎堆,东西南北的散着,开花生根。沈门向来也知道,烂泥扶不上墙的道理,如果你是个刘备,当然振臂一呼,从者云集,可是若你是阿斗,只会害人。

张发财和沈孝天无疑都是这种选拔过程中,最出色的两个人。

沈孝天的被发掘,是由叶枫来执行。叶枫到现在还记得发掘沈孝天的情形。

或许冥冥中真的有一种东西,叫做天意。

天意无常!

那天,他是和沈爷在一起,他当时不明白,沈爷为什么会去那么一个小城。沈爷当时已经八十多岁的高龄,陪同沈爷从海外来到国内的荣耀,很多人都羡慕。叶枫不用羡慕,他向来有这个荣耀。

四兄弟有的时候都在开玩笑,说我们跟着沈爷这么多年,看起来还不如你这小子一张嘴。

沈爷很喜欢叶枫,谁都知道,沈爷一直把叶枫当作孙子来看待,这很多人也知道。花剑冰就是因为知道这点,所以死了,他实在太嫉妒。

嫉妒害死个人!

小城很破烂,或许只能用个破烂来形容,狂风一起,黄沙漫天。

这种地方,叶枫很少来过。他后来听到父亲说明,才知道沈爷为什么来到了这里,这是沈爷的老家。

人老了,不总是喜欢落叶归根?

沈爷那时虽然八十多岁,但还很矍铄,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他虽然穿得很质朴,但还是惹上了扒手的注意,那些扒手无疑是在找死。

明里虽然只有沈爷和叶枫两人,不过沈爷这种人衣锦还乡,怎么会没有专人保护。但是不等专人出场,叶枫的一对拳头已经打的他们满地找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