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回忆(第3/4页)

枪匠看着他的反应,却面无表情。

“小杂种!你以为你在干什么!你知道我是谁吗?!”伯爵咆哮着,但他不敢轻举妄动,因为那个小杂种的手上可拿着枪呢。

“知道,你是杀死我爷爷的凶手。”枪匠回道。

这话无疑在告诉伯爵,名号和地位在一个孩子看来都是没有意义的,但伯爵依然道:“你这杂种!贱民!你竟敢伤害高贵的吉尔森家族成员,这是犯上的死罪,我要杀光你的全家!把你的心脏挖出来煮了!”

残忍和愚蠢都是非常危险的品质,而很显然这位吉尔森伯爵同时兼具了两者,他的反应简直等同于给自己敲响了丧钟。

“杀死外面的七个人,我没有用枪。”枪匠从身后拿出一把鲜血淋漓的匕首:“因为我不想让你听到声音,从而有机会逃走。”

伯爵顿感毛骨悚然,心中惊道:这个瘦弱的小孩儿竟然无声无息地干掉了七个持枪的帝国士兵?

“我一直知道自己有些与众不同,即使很少能遇见爷爷以外的人,我也清楚,我和正常的人不一样。”枪匠关上了门,拿着匕首朝伯爵逼近:“我可以用这把匕首杀死一只六百公斤的棕熊,并且在几分钟内就将其肢解,我想成年人也不会比我更快。”他顿了一下:“我以前没有杀过人,但刚才杀了一些,原来这也没什么难的。”

吉尔森伯爵显然是害怕了,他无法用自己的身份去威吓到这个孩子,论武力估计也不占上风,所以这时,他唯有一个办法了:“这……这只是个意外……我的枪走火了,对,是的,我不是有意的,听着,只要你肯放我离开,我可以给你一大笔钱,你可以搬到城里去,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必在这深山里打猎为生……”

“这就是你的遗言吗?一个谎言?”小查尔斯那稚气未脱的面孔,浸沐在鲜血中的身影和手上的凶器,在火光的映衬下,显得恐怖而诡异。

伯爵狂怒地吼了一声,一脚踹向枪匠的脸,但迎接他的是尖锐的匕首。血芒闪过,他的一只脚飞了出去,小腿之下,连骨头都被切割得很平整。

经常能听到有人形容,所谓“叫的像杀猪一样”,其实这句不确切,此刻吉尔森伯爵的惨叫声,应该算是“叫的像被杀的猪一样”。

“啊!!!你这小杂种!!啊啊……啊!!狗娘养的贱民!我要杀了你!把你的皮剥下来!我告诉你!那个老杂种死了也是活该!!老子杀你们是看得起你!!!你这……”他不断叫骂,伤口却是血流如注。臃肿的伯爵在地上疼得到处打滚,脸色憋得通红,狂怒使其五官都扭曲起来。

枪匠已经举起枪,瞄准了仇人的头,但他没有扣下扳机,几秒后,他竟又把枪放下了。

伯爵看到了这一幕,他还以为对方改变了想法,立即道:“怎么?你想通了是不是,小子,这就对了!把枪放下!你放我走!我许诺的钱依然算数!”他的表情由扭曲中,又平添了几许兴奋之色,仿佛在绝境中看到了希望。

枪匠的回答却是:“你不配。”

“什么?”伯爵又愣住了。

“你不配死在枪下,你的血会亵渎子弹的神圣。”他走上前去,单手按在了伯爵的额头上,伯爵的眼睛忽然失去了神采,他的身体逐渐化为了黑色,当枪匠收回手时,一堆黑色的渣滓粉碎,散落在了地板上。

几乎在同时,枪匠也晕死过去,那是他第一次对有意识的活物使用炼金术,也是目前为止唯一的一次。

…………

手中的灼痛让枪匠从往事中清醒过来,他像是拿着个刚出炉的烘山芋一样,两只手将永恒核心来回抛弄了几下,那青色碎片忽然就恢复了常温。

使劲儿摇了摇头,他不但没能搞明白永恒核心的情况,自己的精神还险些崩溃,看来这是个非常危险的事情,而且得费不少时间,还是从长计议比较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