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上帝做的事情(第2/3页)

“不,我坚持这种看法,他的起源,极有可能是七十年代的科研项目,后来穿越回去的。”党爱国说,“清代的史料上有记载,翠微山有人发现过狐狸精的洞穴,洞里有酒具和金钗。”

“你是说,他是穿越回去的?”

“非常有可能,这样一来,证据链就基本串起来了,因为在我们所知的末世里,这种畸形的科研怪胎不在少数,所以搞清楚胡半仙的来历,是拯救世界的重要一环,首要任务就是找到他,或者是它。”

电话铃响了,党爱国接了说了几句,挂上道:“有消息了,胡半仙联系了姬宇乾,下午要在故宫见面。”

“姬宇乾,他来干什么?”甄悦的心开始乱跳起来。

“这位姬总对任何新鲜事物都很感兴趣。”党爱国说,“或许是想算命吧,我们也去故宫看看热闹。”

下午刘彦直等人去了故宫博物院,现在不是旅游旺季,游客不多,而且下午三点四十就停止入场,四点半就清场了。

十一月的背景有些清冷,太和殿前的广场上铺了新的地砖,宫殿的琉璃瓦在阳光下闪着金光,几支旅游团队伍正匆匆往外走,鲜艳的小旗在风中摇摆,这是二十一世纪的故宫,而不是一百年前住着大清皇族的紫禁城。

刘彦直有些恍惚,他上一次来这儿是1900年闹义和团的时候,那天他夜闯紫禁城,盗了玉如意,打伤了大内侍卫,隔了几日又在后宰门亲眼目睹了慈禧太后的銮驾西逃,时光荏苒,昔日斜阳下萧瑟的苍老帝国,现在却是如日中天的盛世。

“这么大的故宫,上哪儿去找他们,你的情报准不准?”甄悦问道,“如果胡半仙再变身,咱们怎么抓他?”

“有彦直在。”党爱国自信满满道,“胡半仙虽然长生不老,虽然能变身,但是没听说他有其他的超级能力,我们有彦直这样的超级战士,肯定能抓到他。”

刘彦直眼尖,一指远处:“在那儿。”

体仁阁旁的宫门,胡半仙和姬宇乾对视着。

“您就是名闻遐迩的胡半仙。”姬宇乾道,“我久仰您的大名,今日得见,三生有幸,是这样的,我有一些生意上的抉择,很想听听您的意见。”

胡半仙打扮的像个旅游者,穿着宽松的美津浓运动服和耐克鞋,带着橙黄色的夕阳红旅游团遮阳帽,运动裤上的小狐狸标志很是醒目。

“你怎么把我宠物带走了?”胡半仙道,“它少一根毛,我都饶不了你。”

姬宇乾笑呵呵说:“这不是找不到您么,才出此下策,您的宠物在我那儿过的不错,有肉吃,过会儿我就把它给您送回去。”

胡半仙说:“好吧,不管怎么说,你也算帮过我,算还你个人情,你随便说个字,我帮你测一下。”

姬宇乾说:“我不测字,我只有一个问题。”

“请讲。”

“你究竟是人,还是狐狸?”

“你丫有病吧。”胡半仙白了他一眼,转脸就走。

姬宇乾一挥手,七八名扮作游客的手下冲了过去,胡半仙见势不妙,拔腿就跑,体仁阁东边是一片绿树繁茂的区域,便于藏匿行踪,胡半仙非常熟悉地形,一头跃进树丛,转瞬就变成了狐狸。

一阵狂吠声传来,十几头黑背狼犬从四面八方本来围剿胡半仙。

刘彦直隔得老远就闻到了警犬的味道,他只当是故宫博物院豢养的警戒犬,却没料到居然是给姬宇乾的走狗,形势紧急,他飞也似的奔了过去,党爱国和甄悦紧随其后。

火红色的狐狸被狼犬们围追堵截,无所遁形,急眼了干脆和狼犬搏斗起来,虽然是狐狸,但是体型巨大,战斗力不可小觑,一头狼犬被他的利齿划破了肚皮,肠子都流了出来,趁着其他警犬士气受挫,火红色狐狸又变成了人形,只是服装有些凌乱,像是捉奸在床的人匆忙套上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