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契机贪酒!(第2/3页)

冷酷骄傲,就像是被世人给宠坏了的小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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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浔倨傲又随意,他一心想要去追赶前面的陆契机,却不知道是不是追错了方向,跑得越快,越是找不到陆契机的身影。就连之前跑在他前面的胖子也不见了,所有人都像是突然间消失了一般。

就好像这巨大的山腰之上,只有你一个人在努力,在攀爬。在那些有大威能者的眼睛里,他们这些人就像是附在山腰上的蚂蚁。一只想要征服高山的蚂蚁。

楚浔是一个骨子里极端骄傲的人。她不喜欢做蚂蚁,更不喜欢被人看作是蚂蚁。

所以,爬山的楚浔心情很不好。

正想着心事的时候,楚浔突然间一脚踏空。

之前还是盛夏季节,现在却进入了大雪纷飞的冬天。

这是一片荒芜的田野,远处黑茫茫的一片,只有前面的山脚下有一座亮着灯光的茅屋。茅屋上面的烟囱冒着黑烟,看起来是房屋的主人正在做饭。

楚浔犹豫一番,主动朝着茅屋走了过去。

他叩了叩门,出声喊道:“有人在吗?”

过了一会儿功夫,一个身穿青衫浑身上下充满了书卷气的少年人拉开了门,眼神疑惑地看着站在面前的楚浔,问道:“你是要上山?”

“不错。走得累了,外面又下着大雪,所以来借碗酒喝暧暧身子。”楚浔主动开口说道。他知道眼前发现的是什么事情,不如自己先把来历挑明。

“请进来吧。”青衫书生让开了半边身体。

等到楚浔进来之后,他赶紧把门关上插上门板。这样就把外面的雪花和寒风给挡在了门外。

屋内简陋,只有寥寥几件家具。

这是小王爷楚浔到过的最贫困的人家。

大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泡,一阵阵红薯和米饭混合的香味传了过来。楚浔的肚子咕咕作响,发现自己突然间饿了。

青衫少年有些不好意思,解释着说道:“红薯稀饭,家里只有这个了——如果你不嫌弃的话,一起吃一碗?”

“也好。”楚浔说道。

于是,青衫少年就盛了两碗红薯稀饭放在桌子上,又洗了两双筷子,和楚浔一人一张椅子,端着一碗稀饭糊啦啦地喝着。

青衫少年扫视四周,发现家壁四壁,就连腌菜箩卜都在昨天被他吃完了。

视线扫到角落,那里有一个落满灰尘的坛子。

他眼睛一亮,说道:“这位大哥,无菜下饭,实在不是待客之道——家里还有红薯酒一坛,是我亲手所酿。我们就以酒下饭吧?如何?”

楚浔点头,说道:“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在这冰天雪地里面吃着红薯饭,喝着红薯酒,倒也是一桩雅事。”

“说得妙。”青衫少年赶紧跑过去把酒坛给抱了出来,清洗了坛子表面,又洗了两个茶杯,其中一个茶杯还破开了一个大口子。

然后,就用那两个颜色漆黑地茶杯来装酒喝。

酒味浓烈,还没有入口就有醇香扑鼻。

楚浔深深吸了一口酒气,说道:“好酒。”

被客人称赞,青衫少年脸色潮红,高兴地说道:“确实是好酒。平时我自己舍不得喝,用来款待贵客正是当时。”

两人举杯同饮,楚浔称赞着说道:“虽然是最普通的红薯酒,口感也略微有些粗糙,但是胜在清新自然,又有这大雪佐餐,就是宫中的太白佳酿也远远不如。”

“啊?兄台喝过太白佳酿?”

“不错。太白佳酿是高粱酒,用苏溪的稻谷,取其最饱满的颗粒脱皮取米,三筛再三炒。用天泉之水进行浸泡。一系列繁琐的工序之后,密封发酵,最终得此佳酿。”楚浔解释着说道。

青衫少年听得直咽口水,说道:“虽未亲口品尝过,但想来一定是世间一等一的好酒。”